集中競價交易是在證券交易所進行證券交易的壹種交易方式,在我國被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采用。壹般來說,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買方和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賣方通過公開競價確定證券買賣價格的情況。在這種形式下,買賣雙方存在競爭,雙方的人更多。在集中競價中,當買方人員的最高報價與賣方人員的最低報價壹致時,證券的交易價格已經確定,交易可以達成。
集中競價交易可分為口頭競價交易、書面競價交易和計算機競價交易。
Ps:集中競價包括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與集合競價不同。
其中,2018年8月20日前,上交所在9: 15至9: 25,9: 30至11: 30,13: 00至15: 00以集合競價方式獲取開盤價。2018年8月20日起采用與深交所相同的競價方式,即9: 15至9: 25采用集合競價方式獲取開盤價,9: 30至14: 57采用連續競價方式,其中14: 57。
根據深交所規定,9: 15至9: 25,開盤價采用集合競價方式獲得,9: 30至14: 57,收盤價采用集合競價方式確定。
在產權交易網上競價系統中,集中競價是指組織者根據轉讓方的申請,在公開報刊和交易所網站上發布標的轉讓信息後,在約定的時間段內,通過交易所指定的網上競價系統確定最高有效報價的競價方式。集中招標的組織形式分為多次招標和壹次招標。集中競價活動由壹個自由競價期和多個限制競價期組成,自由競價期結束自動進入限制競價期。
自由競價期是指競價人在此期間可以多次競價標的。自由競價期結束後,系統自動進入限制競價期。
限時投標期是指所有投標人在有限的時間內競爭報價。可以由壹個或多個限時競價時段組成,如果在限時競價時段出現最新最高有效報價,則進入新的限時競價時段;如果在有限的投標期限內沒有新的最高有效投標,則投標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