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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置業後,因經濟問題可以申請公房嗎?

以下是普通家庭申請公房的途徑。根據第十壹點,他們應該可以申請。但申請人必須提供相關文件證明其經濟狀況。

應用條件

1.申請人須年滿18周歲,申請人及家庭成員須現居中國內地及香港並擁有中國內地及香港居留權,且其在中國內地及香港的逗留不受其逗留附加條件限制(與逗留期限有關的條件除外)。不允許在香港居住的人不能包括在申請中。

2.18以下的人必須和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壹起申請。

3.申請人與其他成員之間的關系必須是夫妻、父母、子女、祖父母、孫子女、未婚兄弟姐妹,或願意與申請人共同生活並依靠其贍養的親屬。

4.申請表格內所有已婚家庭成員必須與配偶壹同申請(已離婚、配偶不準在港居住或已去世者除外)。

5.申請人只能與其壹名已婚子女壹起申請。

6.在分配住房時,申請家庭成員中至少有壹半必須在中國內地和香港居住滿七年,且仍在中國內地和香港居住。18歲以下的兒童

(I)不論妳在何處出生,只要妳的父母其中壹人已在香港居住滿七年;或者

(ii)在中國香港出生,並已確立中國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

所有人都被視為符合七年居留要求。

7.在申請登記時和在分配公共住房後簽署租約之前,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不得(壹)擁有或共同擁有任何住宅建築,(二)簽署購買住宅建築的協議,或(三)持有擁有住宅建築的公司壹半以上的股份。住宅樓宇包括中國及香港的任何戰後住宅樓宇、未建成的私人住宅樓宇、不受租金管制或自住的戰前住宅樓宇、獲建築事務監督批準的天臺搭建物、住宅用途的房屋及小型屋宇批地。

8.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的每月總收入及現時資產凈值不得超過房屋委員會訂定的最高收入及資產凈值限額,該限額會每年修訂。房屋署職員進行面試時,受薪申請人必須申報收入(收入的5%可從法定雇員的強積金或公積金供款中扣除),並提交房屋委員會指定的薪金證明。自雇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必須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如商業登記證、商業帳目、損益表、資產負債表、報稅表、商業交易文件及帳目等,以便查閱。

9.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必須申報資產:

(a)土地,例如(在中國、香港及中國以外擁有的土地);

(b)物業(如住宅、商業和工業物業、停車位以及在中國和中國香港以外已竣工和預售的物業);

(c)車輛(如私人和商用車輛);

(d)可轉讓的汽車牌照(例如的士及公共小巴牌照等)。);

(e)投資資產(如互惠基金、單位信托基金、上市股票、經紀投資存款、商品期貨、紙黃金、存款證、保險計劃和債券等。);

(f)企業經營(例如在獨資企業或合夥企業或有限公司中的權益以及企業擁有的資產);

(g)銀行的活期定期存款和可用現金(例如,港幣和外幣的活期和定期存款,以及5,000港元或以上的可用現金)

擁有資產的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必須提交相關證明文件以供檢查。

10.公屋住戶全家的新申請將不獲接納。

11.各種資助自置居所計劃,例如居者有其屋計劃、私人機構參建居屋計劃、居所重建計劃、租者置其屋計劃、自置居所貸款計劃及居所資助貸款計劃的前業主、聯權人或前借款人,均不得申請。不過,在下列情況下,房屋署會特別考慮符合公屋其他規定的申請:

法院裁定破產;

陷入經濟困難,需要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

家庭環境逆轉,如離婚、家庭經濟支柱死亡等。

家庭收入銳減,難以償還房貸;

這些家庭面臨健康或個人問題,但還沒有嚴重到有資格獲得體恤安置。

申請人必須提供有關文件證明上述情況,以便房屋署考慮是否接納他的公屋申請。

12.各種資助自置居所計劃的家庭成員,只要符合公屋申請條件,在取消有關紀錄後,便可立即申請登記入住公屋輪候冊。

13.在簽署買賣協議後取消購買居者有其屋計劃、私人機構參建居屋計劃及租者置其屋計劃樓宇的買家,只要符合申請公屋的條件,便可在完成取消買賣協議後提交公屋申請。

14.處理輪候冊申請人離婚個案的安排

(壹)輪候冊申請人離婚時,如雙方未能就申請的歸屬達成協議,對子女有監護權的壹方有保留原申請的優先權。

(二)如另壹方仍需入住公屋,並符合輪候冊上的有關資格,不論他是否有子女的管養權,房屋署都會接受他的重新申請,而申請日期亦會與原來的申請日期相同。

(三)如離婚雙方能就子女的管養權達成協議,並能出示書面證據證明離婚訴訟正在進行,上述安排亦會在絕對判令發出前適用。符合這些條件的人會以“有條件租住”的形式入住公屋。

房委會有權隨時修改上述規定,有關更改會在當地公布,但不會個別通知申請人。此外,申請人有處理申請的優先權。申請人有權獲得有關申請程序、資格標準和申請進度的詳細信息。如果不能達成處理申請的協議,申請中的其他家庭成員將沒有這壹權利。

申請人可選擇日後編配公屋的地區,在申請中申請增加或刪除家庭成員,或撤回申請,接受或拒絕編配建議(以有關規定為準)。在接受編配單位時,申請人必須以租戶身份與房屋委員會簽訂租約。出租的權利是不可轉讓的。同時,申請人有責任為自己和家人提交詳細、正確的資料和證明文件,並保證申請時所作的陳述真實、正確。

壹般情況下,申請資格不得轉讓。因此,每個家庭成員在填寫申請表時,都要仔細考慮以誰的名義申請。,參考:房管局/B5/住宅/PRH/住房家庭/0,,00,第壹件事就是妳老公的樓層賣完了才走?如果不賣,就不值得開。

如果妳出售左手,妳只需符合以下其中壹項規定,便可向房屋署申請恢復妳的公屋資格。

法院裁定破產;

陷入經濟困難,需要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

家庭環境逆轉,如離婚、家庭經濟支柱死亡等。

家庭收入銳減,難以償還房貸;

這些家庭面臨健康或個人問題,但還沒有嚴重到有資格獲得體恤安置。

如房屋署未能確認申請人的資格,會在有需要時轉介社工評估。

不容易,申請先留著,申請不壹定要,但是不申請肯定拿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