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交易,又稱大宗交易。壹般來說是指交易規模,包括交易的數量和金額,非常大,遠遠超過市場的平均交易規模。中國的上交所和深交所在各自的交易系統或大宗交易系統中都有明確的定義,並且互不相同。
大宗交易針對的是大量的證券交易。按照我國現行的交易制度,單筆證券交易申報達到壹定金額的,證券交易所可以采用大宗交易的方式進行交易。根據規定,證券交易所可以根據市場情況調整大宗交易的最低金額,滬深交易所的規定有所不同。
其中,根據上交所2003年8月17日發布的相關通知,修改後的《上海證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實施細則》規定,可采用大宗交易的證券單筆交易應達到以下最低限額:
(壹)a股交易數量在50萬股(含)以上,或者交易金額在300萬元(含)以上;b股交易數量在50萬股(含)以上,或者交易金額在30萬美元(含)以上;
(2)基金交易筆數在300萬份(含)以上,或者交易金額在300萬元(含)以上;
(三)債券交易數量在2萬手(含)以上,或者交易金額在2000萬元(含)以上。
(四)債券回購交易數量在5萬手(含)以上,或者交易金額在5000萬元(含)以上。
根據深交所2003年8月25日發布的相關通知,修改後的《深交所大宗交易實施細則》規定,大宗交易中可用於證券交易的條件為:www.southmoney.com。
(壹)單筆交易a股數量不低於50萬股,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300萬元人民幣;
(二)單筆交易b股數量不低於5萬股,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30萬港元;
(三)單只基金交易筆數不低於300萬,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300萬元人民幣;
(4)單筆交易債券數量不低於20,000只(以65,438+000元人民幣計價,面額為65,438+0),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200萬元人民幣;
(5)單筆債券回購交易筆數不低於5萬筆(以65,438+000元人民幣計價,面額為65,438+0),或交易金額不低於500萬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