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大家都會認為股票要約收購是利好因素,但其實到底是不是利好,還要看要約收購的價格、數量、條件、期限等是不是對投資者有利,而收購最終能否順利實施更是決定性因素。
首先,股票在要約收購公告出來以前,股價通常在較長壹段時間內都會處於低位、低價、交易很不活躍的狀態。由於大多數人無法提前知道要約收購的消息,所以基本上不會有短線資金在裏面炒作。而收購方也希望在要約收購前盡可能的用低成本獲取較多的股權,也會有意將股價控制在壹個較低水平。
其次,在要約收購公告以後,如果要約收購的價格低於股票市價,顯然是沒有人會按要約價賣出股票的,那麽繼續收購股份的目的就無法達到。如果要約收購的價格高於股票市價,這時候按要約價賣出顯然更劃算,甚至可以先在二級市場買進股票然後按要約價賣給收購方。壹旦存在這種套利的機會,就會推動股價上漲向要約價靠近。
再次,要約收購的股份數量也很重要。如果要約方是全面要約收購,就是說不管妳手上有多少流通股想賣,收購方都願意按照要約價照單全收。這種方式通常收購方意願很強,意圖取得控制權的目的很明確,對公司股票來說是明確的利好因素,股價隨後也會上漲最終達到甚至超過要約價。存在的風險是社會公眾持股壹旦少於10%將觸發退市,所以收購方會制定合理的要約價格來避免這種情況的發生。
最後,要約收購是存在期限的,這個期限壹般是30天以上60天以下。在要約期的最後3天,要約賣出的登記不能取消,在這之前是可以取消的。對部分要約收購而言,如果臨近要約期限,持股人還沒有全部賣出股票,壹旦過了這個期限股價可能反而開始下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