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益類收益互換業務探析
總之,保證金交易是現代金融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合規使用杠桿是現代資本市場的基本規則之壹。從全球主要市場的評估來看,保證金交易工具已日趨成熟,對市場的影響總體上利大於弊。因此保證金交易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因而具有保證金交易功能的場外衍生品業務,尤其是權益類收益互換業務也有其發展的必然性。
三、業務方案設計
(壹)交易流程。
(1)業務申請。客戶向證券公司提出權益類收益互換業務申請。
(2)審查要點。證券公司對客戶進行資格審查,如凈資產規模不低於 3000萬元、證券投資經驗不少於3年等。
(3)簽署主協議。客戶與證券公司簽署《權益類收益互換交易主協議》、補充協議、股票收益互換交易履約擔保協議等,並簽署權益類收益互換業務風險揭示書。
(4)提交交易指令。具體執行每壹筆交易前,客戶向證券公司提交《交易申請書》,以此下達交易指令。證券公司接收並處理指令,執行完成後向客戶提供《交易確認書》,雙方確認成交要素。
(5)追加/提取履約擔保品(保證金)。根據協議約定,客戶須視損益變化追加/提取履約擔保品,具體估值由證券公司提供。
(6)終止結算。互換交易終止,雙方根據協議約定劃付資金完成交易結算。
(二)基本模式。
比較常見的權益類收益互換多在機構投資者和證券公司之間進行,且證券公司多作為對手方與機構投資者簽訂互換協議。業務發展初期,基於保證金交易功能的權益類收益互換模式具有代表性,其本質是杠桿交易,與融資融券業務相似,但是杠桿率可以高於融資融券業務。
四、小結
權益類收益互換業務是場外衍生品的壹種,在金融創新領域具有很高的代表性。基於保證金交易功能的收益互換模式能在大股東增持、大宗交易承接、融資參與定增等投資者需求面提供巨大的業務支持。同時,作為固定收益的換入方,證券公司能夠通過盯市和保證金交易獲取穩定的風險收益,因此在業務開展初期,證券公司會率先試水基於保證金交易功能的收益互換模式,並且隨著業務規模擴大,選擇更多的交易模式、設計更多的業務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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