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買賣股票又稱為代理買賣股票,是專營經紀人或兼營自營與經紀的證券商接受股票投資者(委托人)買進或賣出股票的委托,依據買賣雙方各自提出的條件,代其買賣股票的交易活動。代理買賣的經紀人即為充當股票買賣雙方的中介者。
代理或委托買賣股票的具體方式有:
當面委托
當面委托是客戶到證券商的營業所,當面辦理委托手續,提出委托買賣有價證券的要求。這是壹種傳統的委托方式,具有穩定可靠的特點,中小額投資者通常采用這種方式。但對遠距離客戶和時間觀念強的客戶不方便。
電話委托
是客戶使用電話等電訊手段,通知證券商的營業所,由營業員按電話內容填制委托書,據以辦理委托業務。這種方式具有方便、分散和保密的特點,大數額的投資者通常采用這種方式。
電報或信件委托
電報委托可以迅速明確地向證券公司發出指示,但電報內容往往過於簡單,可能產生理解上的錯誤。信件委托,可以詳細指示買賣內容,並可作必要說明,但這樣做較費時間,等信件到達證券公司時,股票價格可能已發生變化,會貽誤有利時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