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性是指壹個人的行為直接影響他人的福祉,但不承擔相應的義務,也不獲得回報。
可能是好事,叫“正外部效應”,比如修壹個花鳥魚蟲的花園,可以直接讓鄰居感到輕松愉快;但很多時候是壞事,這叫“負外部效應”。比如高分貝的音樂會打擾鄰居休息,化工廠的汙染會直接降低周邊居民的生活質量。當然,外部效應不包括間接效應。比如有人“割肉”賣出壹只股票,使得這只股票下跌0.0005438+0%,進而影響到持有這只股票的其他股東。所有只通過影響價格來影響他人的行為,都沒有外部效應。
外部效應直接影響供給。壹般“好”的外部效應“少”,“壞”的外部效應“多”。如果只考慮我的幸福,我只會把花園修到我的邊際效用和邊際成本的程度,但如果我也考慮鄰居的幸福,“以他的幸福為樂”,我和鄰居的邊際幸福就會大於我自己,所以我願意把花園修得更好。同樣,如果我考慮到鄰居的痛苦,“承受他的痛苦”,我會少放高分貝音樂;化工廠如果考慮到周邊居民的健康損失,“得不償失”,也會少排放汙染物。簡而言之,供給的“多”與“少”是相對於社會最優供給而言的。個人利益和社會利益的不壹致,使得“壞”的供給多了,“好”的供給少了。
政府的壹個職能就是糾正這種個人利益和社會利益的不壹致,把供給增加或減少到最優水平。當政府對化工廠的汙染征稅,然後用於周圍的居民時,化工廠就會立即“吃虧”,減少汙染。政府另壹個常見的糾正行動是拍賣“汙染許可證”,這可以達到與汙染稅相同的效果,並被普遍認為更容易實施。
考慮到這壹點,我們就可以進入正題了。
外部經濟通常指有利於外部性的商品生產。此類商品的生產將對社會和環境產生積極影響(如教育和安全)。
外部不經濟通常指對外部性有害的商品。這類商品的生產會對社會和環境產生負面影響(如環境汙染和犯罪)。外部不經濟可以分為兩類:生產的外部不經濟和消費的外部不經濟。都是市場失靈、經濟活動主體不明確或者不負責補償外部費用的表現。環境問題是外部不經濟的典型例子,表現在生產和消費過程中。因此,經濟學家稱環境經濟問題為外部不經濟或外部環境成本。
個人通常傾向於“外部不經濟”的消費行為,因為有害的外部商品所造成的成本(如汙染)不需要個人承擔,這在經濟學上稱為“過度消費”。
但是,由於有益的外部性帶來的利益不能被個人壟斷,個人通常不願意在壹定程度上做出“外部經濟的”消費行為(如教育),這在經濟學上被稱為“消費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