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及子女離婚需要匯報
中***中央組織部上月剛印制了《領導幹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表》,要求領導幹部本人親筆填寫。記者註意到,這份報告表包含事項相當豐富。除了個人的身份證號、戶籍地址等基本信息外,主要包括兩部分,壹部分是領導幹部個人以及子女的婚姻、出國等方面情況,另壹部分主要是財產方面的情況,比如房產、工資、收入等。
上月底,中紀委研究室理論研究處處長蘇靜做客中紀委監察部網站時提到,領導幹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都是有明文規定的,但有的子女家屬長期在國外居住但不是正式定居,有的家庭發生重大變故,離婚、結婚許多年,也不向組織報告,這些都是不講規矩的表現。而根據中***中央組織部印制的報告表,領導幹部的這些情況都需要匯報。
領導的配偶、子女也是組織關註的重點,配偶、子女在哪兒工作,任什麽職務,都得填。領導幹部有沒有和子女***同生活,這也得填。配偶、子女中只要有壹人外國國籍、國(境)外永久居留權或者長期居留許可等情況,就得填報其現移居國家、城市、移居證件號碼和移居類別、移居時間等項。子女與外國人、無國籍人通婚的,與港澳臺居民通婚的,都需要填報子女配偶的基本情況。另外,配偶、子女如果有被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情況,也需要填報。
寫作收入也得告知組織
除了個人情況,作為確保領導幹部廉潔的重要手段之壹,填報的重點當然還包括財產方面。領導幹部個人工資以及各類津貼、獎金、補貼、住房公積金、扣稅後的全年實際所得,都得填報。企業領導人員的薪酬還包括基本年薪、績效年薪、任期激勵收入等。
近些年部分落馬貪官往往擁有多套房產,各地的“房叔”、“房姐”們也經常刺激著公眾神經,房子也理所當然成為填報重點。領導幹部本人、配偶、***同生活的子女的房產情況,包括房子的產權人、具體地址、建築面積、交易時間、交易價格以及房子是商品房、福利房還是經適房、限價房,這都得匯報,房產是購買、繼承、贈與得來,以及是否出售、贈與他人,也得填報。上壹年填報後又新買了套房?那就得在下次填報中註明“有變化”。
有的領導幹部喜好寫字畫,有人會投其所好,大價錢收購以期“拉近關系好辦事”,媒體報道,原鄭州市委書記王有傑自詡書畫愛好者,還出過書法集,落馬後作品30元起拍卻無人問津。事實上,就是真賣30元也得向組織匯報。領導幹部本人從事講學、寫作、咨詢、審稿、書畫等勞務所得,都得壹壹填報。
家人炒股開公司都須填報
領導家人炒股也得匯報,領導幹部本人、配偶、***同生活的子女投資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有價證券、股票(包括股權激勵)、期貨、基金、投資型保險以及其他金融理財產品的情況,都得填股票的持股份額、基金的份額、期貨的期末持倉數量等情況。股票就填跌了時的情況?沒戲。記者註意到,這壹項規定得相當詳細,股票得註明填報前壹交易日市值,基金則是填報前壹交易日凈值。
領導幹部家人投資別家公司或者開公司圈錢?這也逃不過組織關註。領導幹部配偶、***同生活的子女投資非上市公司、企業的情況,包括出資金額、出資比例,都得填報,如果他們自己開公司,包括註冊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哪怕是農民專業合作社,都得匯報資金數額、個人出資額和出資比例。
若隱瞞不報不得提拔任用
領導幹部要填報的事項又多又細,如實填完後,組織上對領導幹部的個人情況知根知底,“裸官”、貪官恐怕會現形,他們當然不願意如實填報,有可能虛報瞞報,當然,組織上考慮到了這種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