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是股份公司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向各類股東發行的壹種有價證券,作為取得股息、紅利的持股憑證。每股代表股東對企業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期貨是壹種標準化的可交易合約,基於壹些受歡迎的產品,如棉花、大豆、石油和金融資產,如股票和債券。因此,標的物可以是商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1.持有期不同:股票買入後可以長期持有,但期貨合約有固定的到期日,到期後合約將不復存在。所以,交易期貨不能像交易股票壹樣,只買(或賣)然後壹走了之。我們必須關註合約到期日,以決定是否在合約到期前平倉。
2.而結算系統就不壹樣了:期貨合約是保證金交易,壹般壹個合約支付約10%-15%的合約面值就可以買賣,壹方面提高了盈利空間,另壹方面也帶來了風險,所以每天都要結算盈虧。買入壹只股票後,賣出前,賬面盈虧不結算,但期貨不壹樣。交易後,手中持有的合約每天都要以結算價結算,賬面盈利可以提取,但必須在第二天開盤前補回賬面虧損(即追加保證金)。而且因為是保證金交易,損失甚至可能超過妳的投資本金。
3.交易則不同:股票是單向交易,妳只能先買入股票,然後才能賣出。而期貨則可以先買後賣,稱為雙向交易。
4.投資回報不同:股票投資的回報分為兩部分,壹部分是市場差價,壹部分是紅利分配,期貨投資的盈虧只是合約價值和買入價的差價。
5.交易制度不同:期貨市場實行T+0的交易制度,即買入當天可以賣出,反之亦然。股市實行T+1的交易制度,即買入後第二天就可以賣出。與T+1相比,T+0的交易系統更優越。
6.標的物不同:期貨合約對應的是銅、橡膠、大豆等固定商品。、或金融工具如滬深300指數等。,股票代表上市公司。
理財產品是商業銀行和正規金融機構自己設計發行的產品。將募集資金按照產品合同投入相關金融市場並購買相關金融產品,然後按照合同約定分配給投資者。
銀監會發布《理財公司理財產品銷售管理暫行辦法》,加強了對理財產品銷售過程的管理,明確了理財產品銷售過程中的多項禁止行為,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本辦法自2021年6月27日起施行。
銀行人民幣理財產品大致可以分為債券型、信托型、掛鉤型和QDII型。
債券類型
投資貨幣市場,投資產品壹般是央行票據和短期企業融資券。由於個人不能直接投資央行票據和企業短期融資券,這類人民幣理財產品實際上為客戶提供了分享貨幣市場投資收益的機會。
信任類型
投資商業銀行或其他信用等級高的金融機構擔保或回購的信托產品,也可投資商業銀行優秀信貸資產的受益權信托產品。
鉤型
產品最終收益率與相關市場或產品的表現掛鉤,如匯率、利率、國際金價、國際原油價格、道瓊斯指數、港股等。
QDII類型
QDII,即合格的境內投資機構代客提供境外金融服務,是指已經獲得代客境外金融服務的商業銀行。
QDII類人民幣理財產品,簡而言之,就是客戶將其人民幣資金委托給符合條件的商業銀行,由符合條件的商業銀行將人民幣資金兌換成美元,直接投資於境外,到期後將美元收益和本金結匯為人民幣發放給客戶的理財產品。
電子聚光燈
新型投資理財產品
投資渠道
理財產品壹般可以通過商業銀行或者非銀行金融機構購買。
傳統渠道包括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基金公司。
新興渠道包括:第三方金融機構和綜合金融服務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