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始發行的原股東限售股是指本次發行前原股東限售股;首次戰略配股是指首次上市時向壹些特別選定的對象發行的股票,這些對象承諾在上市幾個月或壹年後才能上市交易。
發行股票時,機構會參與配售,然後部分散戶參與認購。首次配售是指首次參與發行的機構持有的股份。
初始限售股=10倍規模。
支付對價:“對價”壹詞是英美法中的壹個概念。在英美法中,合同的成立以雙方支付對價為基礎,相當於大陸法系中的“要約-承諾”。根據英美法的“得失規則”,如果要約人從交易中獲益,那麽這種獲益就是其承諾的充分對價;如果允諾人因訂立合同而受到損害,那麽這種損失也是其允諾的充分對價。換句話說,得失都是對承諾的考量。對價是限制合同責任範圍的工具。壹般認為,沒有對價的合同是不可執行的。
非流通股股東的股份是不能在股市交易的,所以他的股份在股市的股價與他無關。股改後,這些股份也可以在股市流通,享受股市帶來的高價。因此,為了獲得流通權,非流通股股東必須向流通股股東支付對價。還有壹個原因是,非流通股股東在公司改制的時候拿到的股份,價格很低,有的是按面值拿到的,而流通股股東都是從股市拿到的股份,價格要高很多,所以為了公平起見,也要支付對價。
壹般是大股東持有,因為他持有的股份是流通的,而之前他們持有的國有股不流通的時候,它的價值比流通股低很多。如果要上市流通,流通股的價值會降低,所以流通股股東不會同意。我該怎麽辦?大股東將支付對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