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托管業務的壹般程序:
首先,投資者向轉出券商提出轉托管申請,填寫“轉托管申請書”,在申請書中認真填寫轉出證券帳戶代碼、證券品種、數量等,務必註意填寫轉入券商的名稱及與其相符的席位號。轉出券商收到申請書後,認真核對投資者的身份證及申請書內容是否正確,核對無誤後,在交易時間內,通過交易系統向深交所報盤轉托管,當日停牌證券不可以轉托管,轉托管委托報盤後,在當日閉市前也可報盤申請撤單。
每個交易日收市後,深圳證券結算公司將處理後的轉托管數據打入“結算數據包”,通過結算通訊系統發給券商,券商根據所接收的轉托管數據及時修訂相應的股份明細帳。轉托管證券T+1日(即次壹交易日)到帳,投資者可在轉入證券商處委托賣出。轉出券商每次受理轉托管業務時,向投資者收取30元人民幣的轉托管費。轉托管成功後,投資者在原轉出券商處的深圳帳戶如不銷戶,仍可繼續使用,但還是要在哪兒買,哪兒賣,否則要辦轉托管。
辦理轉托管需要註意以下問題:
1.轉托管只有深市有,滬市沒有轉托管問題。
2.由於深市B股實行的是T+3交收,深市投資者若要轉托管需在買入成交的T+3日交收過後才能辦理。
3.轉托管可以是壹只股票或多只股票,也可以是壹只證券的部分或全部。投資者可以選擇轉其中部分股票或同股票中的部分股票。
4.投資者轉托管報盤在當天交易時間內允許撤單。
5.轉托管證券T+1日(即次壹交易日)到帳,投資者可在轉入證券商處委托賣出。
6.權益派發日轉托管的,紅股和紅利在原托管券商處領取。
7.配股權證不允許轉托管。
8.通過交易系統報盤辦理B股轉托管的業務目前僅適用於境內結算會員。
9.境內個人投資者的股份不允許轉托管至境外券商處。
10.投資者的轉托管不成功(轉出券商接收到轉托管未確認數據),投資者應立即向轉出券商詢問,以便券商及時為投資者向深圳證券結算公司查詢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