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機構投資者:
(1)合夥企業:實繳出資總額500萬元人民幣以上
(2)法人機構:機構註冊資本500萬元人民幣以上
2.自然人投資者:
(1)投資者本人名下前壹交易日日終證券類資產市值500萬元人民幣以上。(證券類資產包括客戶交易結算資金、股票、基金、債券、券商集合理財產品等,信用證券賬戶資產除外。)
(2)具有兩年以上證券投資經驗,或具有會計、金融、投資、財經等相關專業背景或培訓經歷。(投資經驗的起算時點為投資者本人名下賬戶在股份轉讓系統、上海證券交易所或深圳證券交易所發生首筆股票交易之日。)
二、新三板開戶流程:
(1) 投資者辦理新三板開戶須持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及深圳股東帳戶,沒有深圳股東賬戶的須先開設後再辦理新三板開戶手續。
(2)投資者書面簽署《買賣掛牌公司股票委托代理協議》和《掛牌公司股票公開轉讓特別風險揭示書》,並抄錄《掛牌公司股票公開轉讓特別風險揭示書》中的特別聲明。
(3)投資者買賣掛牌公司股份,須委托主辦券商辦理,與主辦券商簽訂代理報價轉讓協議。投資者賣出股份,須委托代理其買入該股份的主辦券商辦理。如需委托另壹家主辦券商賣出該股份,須辦理股份轉托管手續。
三、新三板開戶材料
(1)個人: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委托他人代辦的,還須提交經公證的委托代辦書、代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2)機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註冊登記證書及復印件或加蓋發證機關印章的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經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
四、新三板交易:
(1)轉讓方式:股票轉讓可以采取協議方式、做市方式、競價方式或其他中國證監會批準的轉讓方式。經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公司同意,掛牌股票可以轉換轉讓方式。掛牌股票采取做市轉讓方式的,須有2家以上做市商為其提供做市報價服務。
1)協議轉讓:相對比較隨意,可以掛單讓別人點擊成交,也可以預設壹個倒手暗號,雙方的成交額、暗號、價格必須完全相同,買賣方向相反才能成交。外加不設漲跌幅限制,因而價格變動很劇烈。通常來講新三板協議轉讓的流動性較差,絕大部分公司掛板至今沒有成交過。
2)做市轉讓:簡單介紹壹下做市商的概念,做市商實際上類似於批發商,從做市公司處獲得庫存股,然後當投資者需要買賣股票時,投資者間不直接成交,而是通過做市商作為對手方,只要是在報價區間就有成交義務。因此做市商為新三板提供了流動性,股權相比協議轉讓來說流動性更好。
3)競價交易:目前還未推出,初步打算和主板、創業板市場使用壹樣的競價交易方式,除了壹些諸如投資者準入之類的門檻,大體上將會和主板市場差不多,同時我們預期競價交易的公司將會推出壹個專門的交易層次,門檻也會相比上兩種更為寬松壹些,當然相應地,在競價交易層次上的公司也會最為優秀。
(2)轉讓時間
(3)買賣股票的申報數量
買賣股票的申報數量應當為1000股或其整數倍;賣出股票時,余額不足1000股部分,應當壹次性申報賣出。股票轉讓單筆申報最大數量不得超過100萬股。
(4)有效報價區間
開盤集合競價的申報有效價格區間為前收盤價的上下20%以內;連續競價、收盤集合競價的申報有效價格區間為最近成交價的上下20%以內;當日無成交的,申報有效價格區間為前收盤價的上下20%以內。不在有效價格區間範圍內的申報不參與競價,暫存於交易主機,當成交價波動使其進入有效價格區間時,交易主機自動取出申報,參加競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