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限售股是指為了保持公司控制權的穩定,《公司法》和交易所《上市規則》對首次公開發行(IPO)前股東持有的股份有壹定的限制。由於股權分置改革,不再有非流通股和流通股之分。
限售期滿後,解除這些股份的流通權限制,構成新股限售股。這種限售股現在已經占了所有限售股的絕大部分,以後還會有更多的新股限售股。新股上市後,新股歷年限售股解禁前獲得的轉讓股份也構成限售股。
除了股改限售股和IPO限售股,目前市場上還有壹些限售期的股票,主要是機構配股和增發。
機構配售股份是指IPO時參與網下申購的機構投資者獲得的股份。這部分需要鎖定3個月到6個月才能上市交易。增發股份類似於機構配股,是指定向增發後的股份,需要鎖定壹年才能上市交易。
擴展數據:
各地稅務機關按照先建機制、便於操作的原則,以技術系統完備為界限切斷新老限售股,遵循“老股舊、新股新”的原則,根據證券經營機構的技術和制度準備情況,對不同階段形成的限售股采取不同的征管措施。
即證券經營機構技術和制度準備完成前形成的限售股,采取“核準(預扣)+清算”的簡易收繳方式;證券經營機構完成技術和制度準備後形成的限售股份,由證券經營機構直接扣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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