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算公式為:履約保障比例=[初始交易標的證券市值+補充質押證券市值+待購回期間內標的證券產生的壹並予以質押的權益-部分解除質押標的證券市值或標的證券孳息/[初始交易成交金額-已償還本金+應付未付利息]。
交易日按照當日收盤價計算的履約保障比例低於警戒線時,證券公司應通知客戶,密切關註標的證券價格變化,提前做好履約準備。
交易日按照當日收盤價計算的履約保障比例低於平倉線時,證券公司應向客戶發出通知,客戶應在下兩個交易日提前購回初始交易,或提交標的證券進行補充質押,或通過場外方式部分償還本金。
補充質押或場外部分償還本金後,履約保障比例不低於警戒線。客戶通過補充質押和場外部分償還本金方式提供履約保障的,須經證券公司同意。
擴展資料
業務流程
1、融入方、融出方、證券公司各方簽署《股票質押回購交易業務協議》;
2、證券公司根據融入方和融出方的委托向深交所交易系統進行交易申報;
3、交易系統對交易申報按相關規則予以確認,並將成交結果發送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
4、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依據深交所確認的成交結果為股票質押回購提供相應的證券質押登記和清算交收等業務處理服務。
交易申報類型
股票質押回購的申報類型包括初始交易申報、購回交易申報、補充質押申報、部分解除質押申報、終止購回申報、違約處置申報。?
(壹)初始交易申報是指融入方按約定將所持標的證券質押,向融出方融入資金的交易申報。
(二)購回交易申報是指融入方按約定返還資金、解除標的證券及相應孳息質押登記的交易申報,包括到期購回申報、提前購回申報和延期購回申報。《業務協議》應當約定提前購回和延期購回的條件,以及上述情形下購回交易金額的調整方式。延期購回後累計的回購期限壹般不超過3年。
(三)補充質押申報是指融入方按約定補充提交標的證券進行質押登記的交易申報。
(四)部分解除質押申報是指融出方解除部分標的證券或其孳息質押登記的交易申報。
(五)違約處置申報是指發生約定情形需處置質押標的證券的,證券公司應當按照《業務協議》的約定向上交所提交違約處置申報,該筆交易進入違約處置程序。
(六)終止購回申報是指不再進行購回交易時,融出方按約定解除標的證券及相應孳息質押登記的交易申報。
百度百科-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