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準備階段:65438+1999年9月22日,十五屆四中全會通過了《關於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若幹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在不影響國家控股的情況下,適當減持部分國有股”。
試點過渡階段:1999 65438+2月2日,國有股配售試點啟動。中國證監會確定10家為國有股配售預選單位。
正式實施階段:2006年6月12日,國務院正式發布《融資減持國有股社會保障基金管理暫行辦法》。《辦法》的核心是第五條,即發行新股和增發股票時,國有股應按融資額的10%出售。爭議最大的是第六條,即“國有股減持原則上采取市場定價方式”,將高價減持與首次公開發行和增發“捆綁”在壹起。
緊急停牌階段:2001 10年10月22日,證監會緊急叫停《減持國有股籌集社保基金暫行辦法》。第五條規定,國有股減持主要采取發行國有股的方式。所有國有股份有限公司(含境外上市公司)首次向社會公眾投資者發行和增發股票時,應按照融資額的10%出售國有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不滿三年的,擬出售的國有股轉由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持有,並委托該公司在公開發行期間壹次性或分次出售。國有股出售所得將全部上繳全國社會保障基金。
200110 10月23日,受國有股減持計劃被叫停的消息刺激,個股全線上漲,為實施漲跌停板以來的最大單日漲幅。
2001 11 1 65438+4中國證監會網站發布信息,公開征求國有股減持具體操作方案。
2002年6月23日,國務院決定對境內上市公司停止執行《利用證券市場減持國有股籌集社會保障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不再出臺具體實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