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義本金:
名義本金是金融衍生品中用於計算實際結算金額的貨幣本金。在利率互換中,外匯利息支付的貨幣金額取決於預先確定的貨幣本金。締約雙方支付給對方的貨幣金額等於約定的定期利率乘以名義本金:雙方交換的貨幣只是凈利息支付,不交換名義本金。
壹般來說,名義本金會大於流通中的債券數量,這將導致實物結算中可交割債券的價格虛高。
股權互換是指雙方在發行股份後,相互交換股份,從而擁有對方股份的行為。通常股權置換不涉及控制權的變更,股權置換可以實現控股股東與公司戰略合作夥伴之間的交叉持股,從而建立利益關聯。
期權是指賦予持有者在某壹日期或之前的任何時間以固定價格買入或賣出的權利的合同。
對資產的權利。選項定義的要點如下:
選擇權是壹種權利。期權合約至少包括買方和賣方。持有人享有權力,但不承擔相應的義務。
2.期權的標的。期權的標的物是指妳選擇購買或出售的資產。包括股票、國債、貨幣、股指、商品期貨等等。期權就是由這些標的物衍生出來的,所以被稱為衍生金融工具。值得註意的是,期權賣方不壹定擁有標的資產。期權可以“賣空”。期權買家可能並不真的想購買資產標的。因此,期權到期時,雙方不壹定要進行標的物的實物交割,只需要按照差價補足價款即可。
3.到期日。雙方約定的期權到期日稱為“到期日”,如果期權只能在到期日執行,則稱為歐式期權;如果期權可以在到期日或到期日之前的任何時候行使,則稱為美式期權。
4.期權的執行。根據期權合約買賣標的資產的行為稱為“執行”。期權合約中約定的期權持有者買賣標的資產的固定價格稱為“執行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