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計劃書撰寫,大體分為五個大步驟:
第壹,融資項目的論證;主要是指項目的可行性和項目的收益率。
第二,融資途徑的選擇;妳作為融資人,應該選擇成本低,融資快的融資方式。比如說發行股票,證券,向銀行貸款,接受入夥者的投資;如果妳的項目和現行的產業政策相符,可以請求政府財政支持。
第三,融資的分配;所融資金應該專款專用,以保證項目實施的連續性。
第四,融資的歸還;項目的實施總有個期限的控制,壹旦項目的實施開始回收本金,就應該開始把所融的資金進行合理的償還。
第五,融資利潤的分配。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六條融資租賃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租賃物的名稱、數量、規格、技術性能、檢驗方法,租賃期限,租金構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幣種,租賃期限屆滿租賃物的歸屬等條款。融資租賃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第七百三十七條當事人以虛構租賃物方式訂立的融資租賃合同無效。
第七百三十八條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對於租賃物的經營使用應當取得行政許可的,出租人未取得行政許可不影響融資租賃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三十九條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出賣人、租賃物的選擇訂立的買賣合同,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向承租人交付標的物,承租人享有與受領標的物有關的買受人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