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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浪理論中第二波和第三波的區別

波浪理論的基本觀點:

1.股價指數會交替漲跌。推浪和調浪是價格波動的兩種最基本的方式。

2.推浪由五個上升浪組成,即五浪上升模式。市場上,價格呈特定的五浪形態,其中1、3、5浪為上升浪,2、4浪為對1、3浪的反向調整。

3.調整波由A、B、C三波組成,即三波調整模式。五浪上漲操作後,A、B、C三浪會調整五浪上漲,其中A浪和C浪是下跌浪,B浪是反彈浪。

4.壹個完整的周期由五個上升浪和三個調整浪組成,即所謂的八浪周期。

5.第壹波有兩種表現,壹種是築底,壹種是上漲形態;第二波有時調整幅度大,跌幅驚人;第三波通常爆發力最強,運行時間和振幅最長;第四波往往以更復雜的形式出現,多以三角調整的形式出現。如果第二波是簡單的,第四波多半是復雜的;如果第二波是復波,那麽四波多為簡波。四浪不應該低於第壹浪的頂部。第五波是最後壹波上漲,力度不壹。

6.壹波調整五波上漲,下跌強度不等;b浪是修復A浪下跌的反彈浪,上漲趨勢不穩定,而C浪下跌時間長,幅度大,殺傷力最大。

艾略特模型的基本采樣數據是基於美國道瓊斯指數,這就內在地決定了其應用的局限性。也許在市場上比較準確,但在其他股票市場上,肯定有它的局限性和技術缺陷。波浪理論的缺陷是很難區分大浪和小波;波浪是多樣的,很難判斷。它們主要用於分析和預測股市的大趨勢,不適合個股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