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經營風險家庭財產風險如何隔離?
1、股權架構:不要自己壹個人作股東,也不要夫妻兩個人作股東。如果有合作夥伴,就結合著法律規定來科學設置股權比例(隨後找壹期專門講);如果本身就是自己的家族公司,除了自己擔任絕對大股東外,以將剩余股權由信得過的遠親、朋友、員工來代持。
2、註冊資本不要認繳很大金額的註冊資本,即使是分期繳,日後也都是雷(諸多企業主的教訓已經證明此點)。認繳合理的金額並實繳是明智的,如果以後公司發展的不錯,再慢慢增資。
3、法定代表人:現在強制執行程序中有個措施--限制高消費,所以建議法定代表人不要自己來擔任,否則項目失敗了或有了對外債務,被債主申請坐不了飛機就很麻煩。
4、董監高:除非夫妻倆壹起打天下,否則盡量不要讓配偶擔任董事、監事、經理、財務,甚至也不要在自己企業裏買社保。到了對賭失敗或者債務來臨時,妳想說配偶不知情及沒有參與過公司的經營,就很難說清也站不住腳,到時就可能夫妻倆被綁在壹起以家庭資產來還債。
5、資產配置:壹部分資產建議放海外,美金、房產、股票都可。
6、保險:註意點如下。
1.選人壽保險而非財產險。投保人可以指定受益人,受益人有權取得保險金,而該保險金不屬於投保人財產,故人壽保險可以起到壹定的財產隔離的效果。各位企業主在購買人壽保險時要認真研讀合同,書面指定本人之外的其他人為受益人(否則起不到隔離效果);如前面講的邏輯,指定配偶為受益人也有壹定風險,可以指定孩子或老人。
2.可以將錢先轉給父母,然後由父母作為投保人再進行投保,如果被保險人是企業主的,則投保人可以指定包括孩子在內的多個受益人。
3.為了起到隔離效果,要盡早買,否則,等債務來了再買有惡意規避之嫌。
4.嚴謹起見要說明下,保險種類林林總總,實務中有些保險的現金價值仍然可能會被法院進行強制執行,因此隔離效果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