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如果事故車輛投保,可以將事故車輛的車主、司機、保險公司壹並起訴;壹是承保強制保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範圍內進行賠償,承保商業第三者保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進行賠償。仍有不足的,由行為人承擔賠償。如果對方沒錢拒絕賠償,受害人可以提起民事訴訟,勝訴後由法院強制執行。如果對方申請強制執行,在限定的期限內仍不履行義務,法院將凍結並劃撥妳的財產,以補償對方。發現自己有其他財產的,可以隨時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碰撞後的賠償將根據事故責任和實際情況來確定。比如有保險,沒有違反相關規定,保險公司也會賠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死亡的,應當根據具體情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同時承擔民事賠償。加害人不支付賠償金的,被害人家屬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加害人的個人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五十四條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條、第二百四十三條、第二百四十四條規定的執行措施後,被執行人仍不能清償債務的,應當繼續履行義務。債權人發現被執行人有其他財產的,可以隨時請求人民法院執行。
第二百四十二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有權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從相關單位。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況查封、凍結、劃撥或者變更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查封、凍結、轉讓或者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的義務範圍。人民法院決定查封、凍結、轉移或者變更財產價格時,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