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不能不說是王安石的悲劇。
北宋末年,由於大官僚、大地主的兼並和剝削越來越嚴重,民不聊生,農業雕敝,田賦稅收沒有保證,相反,政府的財政支出卻因為要每年付給遼和西夏大量銀絹而成倍增加,財政危機已經威脅到了宋王朝的生存。無奈之下,繼位不久的宋神宗決定啟用王安石變法圖新,富國強兵。
王安石變法主要有五大內容。
內容之壹是實行青苗法。每年春天青黃不接的時候,政府以較低利息貸款或借谷物給農民,秋後償還,農民由此免受地主豪紳的高利貸盤剝。
內容之二是實行免役法。官府的各種差役,百姓可以不再自己服役,而是改由官府雇人服役。百姓按貧富等級,交納免役錢,原來不服役的地主、官僚也要交錢。
內容之三是實行農田水利法。政府獎勵開墾荒地,興修水利,發展農業生產。
內容之四是實行方田均稅法。政府重新丈量土地,按照土地的好壞、多少規定納稅的數目,官僚、地主不得例外。
內容之五是實行保甲法。政府把農民按戶組織起來,每十家為壹保,五保為壹大保,十大保為壹都保,由地主充當保長、大保長和都保正。每家兩個壯丁即出壹人為保丁,農閑習武,維持治安,戰時入伍,充當兵丁。
水皮把王安石變法的內容羅列在此,想必每壹位讀者都會得出自己的結論,王安石毫無疑問得罪的正是皇親國戚。因此,兩宮太後把天下大旱和變法相聯系也是可以理解的,也正因為此,史上有壹張流民圖毀掉王安石的說法。
那麽民間又為何會出現“安石,進食”這樣的典故呢?“富國”“強兵”的變法怎麽會出現壹個民不聊生的結局呢?
問題出在整個的變法內核本質上就是理財、言利、圈錢,壹言以蔽之,與民爭利。
無為在《悲劇從丟失民心開始—北宋王安石變法思考》壹文中,對此列舉王安石的得意之筆“青苗法”作為說明。王安石推出的“青苗法”,本意上是考慮到農民利益的,而且,他在鄞縣做官時試行過,效果不錯。但是當他推向全國時,卻南轅北轍了。不識字的農民為了填寫貸款申請書要花錢請書吏,到衙門去申請時,貸款多少又任由官吏填寫。根據史書記載,雖然法定只有二分的利息,但是經過層層貪官汙吏的盤剝,最後貸款農民要返回的利息竟然高達原來的35倍,比高利貸還要高很多,逼得農民“哀求於富家大族,增息而之”,寧借高利貸,也不敢向政府貸款,“利民之政”變成“擾民之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