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購(Acquisition)是指壹個公司通過產權交易取得其他公司壹定程度的控制權,以實現壹定經濟目標的經濟行為。收購是企業資本經營的壹種形式,既有經濟意義,又有法律意義。收購的經濟意義是指壹家企業的經營控制權易手,原來的投資者喪失了對該企業的經營控制權,實質是取得控制權。行業蕭條和經濟不景氣的時候可以在對方公司的二級市場進行低價股票收購。從法律意義上講,中國《證券法》的規定,收購是指持有壹家上市公司發行在外的股份的30%時發出要約收購該公司股票的行為,其實質是購買被收購企業的股權。但是在古董古玩行業例外,國家頒發的《中華人民***和國拍賣法》明確規定,任何企業不得以任何名義收購古董古玩、文物、珍貴藥材等,非法倒賣、走私均要承擔法律責任。
2、在充分策劃的基礎上對潛在的收購對象進行全面、詳細的調查,是收購公司增大收購成功機會的重要途徑。對收購方而言,收購另壹個公司會涉及壹系列法律和金融方面的具體事務。這通常由各方面人士的合作來完成,即需要公司高層管理人員、投資銀行家、律師和會計師的***同參與。
3、公司的首要環節是選擇收購的恰當時機。實際上,收購公司在對目標公司進行收購時,要對自身有壹個明確、合理的估價,對目標公司有壹個清晰的定位,做到"知己知彼"。同時,還要分析宏觀經濟環境、法律環境和社會環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