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證券法規定向200多人發行股票構成公開發行行為。
和公開發行必須獲得中國證監會的批準,因此在上市之前擁有200名以上股東的公司未經批準即屬於非法公開發行。
當然,當違法情況繼續存在時,不符合首次公開發行條件。
股票上市要求通常包括以下幾方面的內容:公眾持股量、股東數目及至少公布若幹年的財務報表等,不同的證券交易所也有個別不同的要求。
擴展資料:
深圳證券
深圳上市股票分別為第壹類上市股票、第二類上市股票和第三類上市股票。
1.第壹類上市股票的要求:
(1)營業記錄:上市申請公司就整體而言其主體企業設立或從事主要業務的時間應在5年以上,並有穩定的業務基礎和良好的發展前景;
(2)資本數額:上市申請公司實際發行的普通股面額應在5000萬元;
(3)股票市價:上市申請公司的股票,近6個月平均收市價,應高於其票面價格的10%;
(4)資本結構:上市申請公司近1年度納稅後資產凈值與資產總額的比率應達25%以上,無累積虧損;
(5)獲利能力:上市申請公司的盈利記錄應符合下列標準之壹。壹是稅前利潤與年度決算實發股本額的比率近3年年度均達到10%以上;
二是近3年年度的稅前利潤均達到1000萬元以上,且股本利潤率不低於5%;三是稅前利潤近3年度之各年度符合前兩項標準之壹;
(6)股權分散:上市申請公司的上市申請如獲得交易所批準,其股權分布應確能符合下列條件:壹是記名股東人數2000人以上,其中持有股份面額2000元至20萬元的股東人數不少於1500人,且其中持股份面額之和占實發股本總額的20%以上或達1500萬元以上;
二是持有股份量占總股份2%以下的股東,其持有的股份之和應占公司實發股本總額的25%以上;
(7)股份流通:上市申請公司的股票,近6個月的合計交易票面金額應在250萬元以上或平均每日交易票面金額與上市股份面額的比率不低於萬分之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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