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隨後的研究中,Jegadeesh(1990)和Lehmann(1990)都證明了期限在壹個月以內的投資也存在反轉效應。Chopra,Lakonishok和Ritter(1992)證實了De Bond和Thaler(1985,1987)的發現。而Jegadeesh和Titman(1993)的研究發現,股票收益在3 ~ 12個月期間呈現正序列相關性,即慣性效應。如果考察6個月的股票收益,“贏家組合”的平均收益比“輸家組合”高9%左右。Chan et a 1。(1996)擴展了Jegadeesh和Titman(1993)的研究樣本,得到了相同的結果。Rouwenhorst(1997)的研究表明,在其他發達市場和壹些新興股市中存在慣性效應。Moskowitz和Grinblatt(1999)按行業研究了投資組合的慣性效應,發現在美國股市中,行業投資組合具有顯著的慣性效應,超常收益大於個股投資組合。反轉效應和慣性效應的原因和理論解釋仍有爭議:
(1)行為金融學學者,如德邦德和泰勒(1985,1987),豪根等人A 1。(1990)、拉科尼斯霍克、施萊弗和維什內(190)。人們認為反轉效應和慣性效應是市場反應過度和反應不足的結果,這是市場無效率的證據。Daniel、Hirshleifer和Subrahmanyam(1998)、Hong和Stein(1999)都承認市場存在反應過度和反應不足,但他們認為應該建立統壹的理論來解釋。
(2)有效市場假說的創始人法瑪(1997)堅持認為市場是有效的,反轉效應和慣性效應只是理性市場中的“機會”,與理性市場共存。
(3)其他學者如Jegadeesh和Titman(1993)提出了“動量”理論來解釋反轉效應和慣性效應。球、科塔裏、山肯(1995)認為反轉效應可能是錯覺。在他們的研究中,反轉效應主要出現在低價股中。對於這類股票,流動性效應可以解釋其高收益。
國內學者對中國股市是否存在反轉效應和慣性效應也存在爭議。朱紹興(2O00)認為中國股市不存在反轉效應。王永紅和趙學軍(2001)以壹個月為最小排序周期,發現中國股市存在明顯的反轉效應,但慣性效應不明顯。馮對中國股市(2001)的實證分析表明,中國股市不存在慣性效應,但存在壹種“圍捕效應”或“補償效應”。周(2002)認為中國股票市場存在慣性效應。陳喬和王石(2003)發現基於行業組合的慣性策略表現出顯著的超額收益。李士林和李陽(2003)認為中國股票市場存在反轉效應和慣性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