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業形成條件:礦產資源是地殼在其長期形成、發展與演變過程中的產物,是自然界礦物質在壹定的地質條件下,經壹定地質作用而聚集形成的。不同的地質作用可以形成不同類型的礦產。依據形成礦產資源的地質作用和能量、物質來源的不同,壹般將形成礦產資源的地質作用,即成礦作用分為內生成礦作用、外生成礦作用、變質成礦作用與疊生成礦作用。內生成礦作用是指由地球內部熱能的影響導致礦床形成的各種地質作用。外生成礦作用是指在太陽能的直接作用下,在地球外應力導致的巖石圈上部、水圈、生物圈和氣圈的相互作用過程中,在地殼表層形成礦床的各種地質作用。變質成礦作用是指由於地質環境的改變,特別是經過深埋或其他熱動力事件,使已由內生成礦作用和外生成礦作用形成的礦床或含礦巖石的礦物組合、化學成分、物理性質以及結構構造發生改變而形成另壹類性質不同、質量不同礦床的地質作用。疊生成礦作用是壹種復合成礦作用,是指因多種成礦作用復合疊加而形成礦床的壹種地質作用。這四種不同的成礦作用形成四類不同的礦床,即內生礦床、外生礦床和疊生礦床。壹個地區範圍內礦產能否形成、形成多少與優劣均與該地區的成礦地質條件的好壞直接相關。壹個國家礦產資源的豐度,除地質條件外,與可供儲礦的疆域空間條件直接有關。在同等有利成礦的地質條件下,疆域越是遼闊,礦產資源就越豐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