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系統登錄:在官網首頁點擊“網上辦稅服務廳”--登錄系統--選擇發票管理--申請發票進入申請界面。
2.發票申請提交:輸入發票申請數量和申請人信息,在線提交申請;
3.打印票據回單:當“業務狀態”變更為“已受理”或“提貨開始發貨”時,打印票據回單並加蓋公章或發票專用章;
4.發票簽字:憑加蓋公章或發票專用章的收據進行發票簽字;
5.下載電子數據:納稅人收到郵寄的紙質發票後,在開票客戶端用金稅盤/稅控盤下載發票;
6.在系統中找到菜單發票管理模塊-發票領用管理-網上取票;
7.在網絡取票界面,選擇購票日期和時間段(默認為當月)後,點擊“查詢”按鈕,會出現網絡取票系統中應用的電子發票。
電子發票與紙質發票的區別;
1,電子發票突破了傳統紙質發票的概念;
2.電子發票采用電子簽名實現發票簽名和電子印章,實現電子發票的唯壹性、不可否認性和防篡改性,而紙質發票是手工操作的;
3.電子發票是以數字媒體的形式傳輸和存儲的,可以通過互聯網和移動通信傳輸到接收方,而紙質發票必須面對面操作,極其不方便。
4.電子發票管理系統可以在線開具發票,節省發票成本、稅控機成本和相關人工成本;傳統紙質發票的人力成本和時間成本相對要高很多。
5.電子發票不需要通過“稅控機”,企業負責人也不需要頻繁到稅務部門登記。而且可以瞬間實現,立刻驗證真假,操作簡單易行;傳統的發票程序比較麻煩,需要頻繁向稅務機關登記,需要經過“稅控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負責全國發票管理工作。中華人民共和國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稅務局(以下簡稱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按照各自的職責,共同做好本行政區域內的發票管理工作。財政、審計、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等有關部門應當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配合稅務機關做好發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