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本所將對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實施停牌或復牌:1。上市公司未披露的信息出現在新聞媒體上,可能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的交易產生重大影響。證券交易所將暫停該股票及其衍生品種的交易,直至上市公司宣布該消息的當天下午復牌。2.股票交易出現異常波動的,證券交易所可以暫停交易,直至有披露義務的當事人作出公告,並在下午開市時恢復交易。
上市公司在公司經營、信息披露等方面涉嫌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和本所業務規則,情節嚴重的,本所將在有關部門調查期間,經中國證監會批準,對該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實施停牌,待相關處理決定公告後決定復牌。
出現下列情形之壹的,證券交易所將暫停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種的交易,直至導致停牌的因素消除並恢復交易:投資者公開要約收購該上市公司的股票;中國證監會依法作出暫停股票交易的決定;證券交易所認為必要時。
上市公司申請的停牌期限不超過30日的,由證券交易所根據公司股票交易情況作出決定;超過30天(含30天)的,由本所提出意見,報中國證監會批準。公司應當在停牌申請獲得批準後的下壹個工作日公告停牌信息。
備註:
恢復交易是指暫停交易的證券恢復交易。股改或對價後,復牌首日無漲跌幅限制。對於非股改情況下的復牌,是有價格限制的。上市公司股票停牌是證券交易所為維護投資者利益、市場信息披露的公平公正、監督和約束上市公司行為而采取的必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