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票在以下兩種情況下可以退市:
1.公司可以選擇自願退市,向相關機構申請公司股票退市;
2.符合法定條件的,證券交易所將終止股票上市,被動退市。股票證券受《證券法》監管。只要符合退市條件,公司就會被摘牌。即使公司不願意退市,也要按照規定辦理。
二、退市股票如何處理?
1.退市期間低價處理:由於部分退市公司可能會重新上市,在退市期間,仍有投資者願意接盤,想要炒作,股價很低,不願意承擔風險的可以借此機會賣出股票止損。
2.等待清算:上市公司破產,資產被清算,債務被清償。如果有剩余資產,將分配給股東。如果公司破產,股東可能會遭受損失。破產清算是最壞的情況,因為公司基本上必須清算並轉換成貨幣,然後償還給債權人、優先股股東和普通股股東。在壹個破產的公司,有壹個清算程序,普通股東通常是最後壹個得到支付的人。
3.進入新三板市場:如果退市的股票沒有辦法賣出,並不代表投資資金就真的虧了。股票退市後,將進入壹個新的市場,叫做新三板市場。因此,購買退市股票的投資者不必過於驚慌。需要註意的是,新三板市場的存在,並不意味著妳可以隨意拿這只退市的股票去賭。畢竟這類股票上漲的可能性不大,沒必要賭這種機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
第五十六條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證券交易所終止上市:
(壹)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符合上市條件,在證券交易所規定的期限內仍不能符合上市條件的;
(二)公司未按照規定披露財務狀況,或者在財務會計報告中作虛假記載,且拒不改正的。
(三)公司最近三年連續虧損,且次年未能恢復盈利;
(四)公司解散或者被宣告破產。
(五)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