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股權結構,妳的提議(妳持股60%,對方持股40%)理論上反映了妳認為妳的非出資價值遠遠超過對方。但是否“合理”還需要考慮雙方的接受程度和未來可能發生的變化,比如公司壯大後是否需要調整股權結構以吸引更多投資或激勵團隊。
至於資本回報和利潤分配,通常有幾種方式:
按股直接分配:這是最直接也是最常見的方法,即所有利潤(扣除成本和稅收後)先按股份比例分配。這意味著從第壹天開始,無論是資本回報率還是利潤都將按照60%比40%的比例進行分配。
優先回歸這個機制:有些合夥協議會約定投資方先收回原始投資,再按股份比例分配利潤。這種情況下,妳的合夥人可能會更快收回他的10萬本金,然後利潤按股份分配。但是請註意,這種方法很少見,可能需要更復雜的協議來保證公平性,尤其是在運營方(也就是妳)也承擔相當大的風險和勞動的情況下。
混合模式:也可以設定階段性分配方案,比如優先保證前幾年可以收回雙方本金,然後按照股份比例進行分配。這個方案需要明確的協議和計算規則。
重要的是,妳和妳的合夥人要充分溝通,明確各自的期望和貢獻,在正式合作前簽訂書面的合夥協議或股東協議,詳細約定資金投入、職責分工、決策機制、利潤分配、股權變更、退出機制等,避免日後產生糾紛。
建議咨詢法律專業人士,幫助制定壹份公平且符合雙方利益的協議,以保證合作順利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