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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成交的原則中有沒有“數量優先”原則?

妳好,股票成交的優先原則,簡單來說的意思就是首先是,價格優先原則,其次時間優先原則,它不存在成交量優先原則。

1、價格優先原則

這壹原則是表示:較高買進申報優先滿足於較低買進申報,較低賣出申報優先滿足於較高賣出申報;同價位申報的,先申報者會優先滿足。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和板牌競價時,除了以上所述的的優先原則以外,市價買賣優先滿足於限價買賣。

2、成交時間優先順序原則

這壹原則是表示:在口頭唱報競價時,按中介經理人聽到的順序排列;在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時,按計算機主機接受的時間順序排列;在板牌競價時,按中介經理人看到的順序排列。在無法區分先後時,由中介經理人組織抽簽決定。

價格越高,就會越優先成交,如果壹支股票突然有大筆買入,而且不停的買入成交,而妳又非常看好它的話,那麽妳可以掛股票漲停價格,這個時候,系統會對出價不低於賣壹的價格進行排序,那麽因為妳的出價最高,所以會優先處理妳的訂單,但是成交的價格是賣壹的價格。

打比方說,如果11:35之前賣壹9.1元的價格沒有成交,那麽甲的委托9.2元買入100股就會成交,而且成交價格是9.1元。然後當乙於11:50以9.5的價格進行委托買入100股的時候,如果此時的賣壹價格不大於9.5,那麽就以當前的賣壹價格成交,如果賣壹價格大於9.5,那麽就等待有人主動以低於賣壹的價格賣出。任意壹個時刻,誰的價格最高那麽優先成交;同樣的價格,誰的委托時間越早誰的委托就會優先成交。

風險揭示: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不構成任何買賣操作,不保證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請註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