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股票大全官網 - 股票投資 - 欠錢找不到人怎麽辦?

欠錢找不到人怎麽辦?

我們應該向法院提起訴訟,主張債權人的權利。法院判決強制執行,他就還錢。

首先,調查債務人的基本情況

如果有貸款記錄,身份證復印件,房貸合同等。手頭有債務人留下的,可以根據手頭的資料調查他的基本情況,為催債做準備。

二、查詢債務人配偶或擔保人的財產。

如有債務人配偶或保證人的財產,應及時采取措施進行調查和保管,以利於今後訴訟和執行的順利進行。

第三,申請訴前財產保全

我們可以采取壹些措施,先摸清對方的財產狀況。如果發現對方有房有車等個人財產,可以向法院提出訴前財產保全,保證工作的順利開展,也給債務人施加壹些壓力,讓其盡快露面。

第四,去法院起訴要求還款。

如果對方欠錢找不到人,有明確的被告、居住地址和聯系方式,法院可以受理。

由於債務人下落不明,法院通常在立案後以公告的形式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屆滿債務人不應訴,法院審理借貸關系明確的案件後,將作出缺席判決。

缺席判決後,雖然債務人下落不明,但法院可以根據債權人的請求,拍賣債務人的房屋或者財產,為債權人清償債務。

動詞 (verb的縮寫)向法院申請宣告債務人為失蹤人。

債務人下落不明滿二年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其為失蹤人。失蹤人應當繳納的稅款、債務和其他費用,由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

失蹤人的財產代管人拒絕支付損失的,債權人提起訴訟,人民法院應當將代管人列為被告。

擴展數據

第二十壹章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實施辦法(2012修訂)

第二百四十壹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應當報告當前財產狀況和收到執行通知之日前壹年的財產狀況。被執行人拒絕報告或者謊報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對被執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或者拘留。

第二百四十二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有權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從相關單位。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況查封、凍結、劃撥或者變更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查封、凍結、轉讓或者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的義務範圍。

人民法院決定查封、凍結、轉移或者變更財產價格時,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第二百四十三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有權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收入。但是,被執行人及其扶養人必要的生活費應當保留。

人民法院扣繳、提取收入時,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必須由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辦理。

第二百四十四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或者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的財產。但是,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人的生活必需品應當保留。

百度百科-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