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主體
2.股東會或其他股東的決議或意見。
3.註意預先批準程序
4.澄清所有權結構
5.分析股權轉讓所在公司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6.了解轉讓股權的相關信息,以確定是否存在瑕疵。
7.股權轉讓協議應當要求交易對方做出壹定的承諾和保證。
8、應及時辦理工商變更登記手續。
第二,分析
收購是指壹家公司為了實現壹定的經濟目標,通過產權交易獲得對其他公司壹定程度的控制權的壹種經濟行為。
收購壹般分為股權收購和資產收購。股權收購是指以目標公司股東的全部或部分股權為收購標的的收購。收購完成後,目標公司的法人資格不壹定消亡。當收購方為公司時,體現為目標公司成為收購公司的子公司。
三。通過付款方式采購:
1.用現金購買資產。現金購買資產是指收購公司為了控制目標公司,用現金購買目標公司的資產。
2.用現金購買股票。現金購買股份是指收購公司以現金購買目標公司的股份,以控制目標公司。
3.用股票買資產。收購公司向目標公司發行自己的股份,以換取目標公司的資產。壹般來說,收購公司同意承擔目標公司的債務責任,但在某些情況下,收購公司只是選擇性地承擔目標公司的部分債務責任。
4.以股換股。收購公司可以直接向目標公司的股東發行股票,以換取目標公司的股份。壹般來說,至少在收購公司能夠控制足夠多的目標公司需要的股票之前。
5.用資產購買股份或資產。收購公司利用資產購買目標公司的資產或股票,以控制目標公司。
四。相關法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七十壹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股份,不受限制(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份的,必須取得其他股東過半數的同意。如果他們不同意轉讓,他們應該購買。如果他們不買,就視為同意。根據上述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以其股份出質的,應當取得其他股東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