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延鵬:成功的法務長要有豐富的非法務知識
為鴻海打造整個法務團隊的前鴻海企業集團法務長周延鵬,希望大家註意法務長的英文翻譯「General
Counsel」,他說,重點是在前面的「General」,壹個成功的法務長除了必須具備法律知識外,最重要的是要有非法務的知識,如果只有單純的法律知識,法務長頂多只能保護公司的智財權,但若法務長具有豐富的非法務知識,例如管理技巧,那就可以協助公司進行知識管理。
周延鵬認為,現任瀚宇彩晶法務副總、前臺積電法務處副處長丁兆平是壹個典範,她從清大化工系畢業後,先在理律當了七年的專利工程師,再到美國德州大學拿法學博士跟紐約州的律師執照,是真正具有深厚基礎的科技法律人。
至於要如何打造像鴻海壹樣堅強的法務團隊?周延鵬建議企業主要用「經營」的觀念,來取代過去「保護」的觀念,他說,過去法務室拿到的專利完全沒有考慮知識管理的部分,也沒有辦法跟實體世界做連結來創造更大的收益,像鴻海的中央法務處不只替公司打官司,還負責為企業做「智慧資本規劃」的工作,協助企業將智慧財產權量化作為談判的籌碼,替公司節省了大筆的權利金。
陳國慈:避免從單純律師角度思考
「You are thinking as a lawyer
again!」臺北故事館總監陳國慈回憶她在擔任臺積電法務長期間,董事長張忠謀要她參與各種經營會議及董事會,並時刻這樣提醒她,為的就是要她避免單純從律師的角度思考事情,「因為壹個成功的法務長,要能對公司大大小小的事情提出建議」。她也坦誠,自己大概花了半年的時間,才能夠跨躍律師與法務長的境界,並且真正提供許多可行的政策及建議給臺積電。
陳國慈從壹九九七年至二OO壹年受張忠謀之邀擔任臺積電法務長,是國內第壹位受到最高禮遇的法務主管,同時她在這段期間協助國內半導體廠與美光打專利侵權官司,同時也歷經合併世大與德碁等收購案,是為臺積電奠定法務室規模的主管。由於臺積電的高額員工配股,陳國慈四年內也配得數千張臺積電股票,價值上億元,再加上配備賓士車及司機,也創下國內法務長最高待遇的記錄。
陳國慈強調,壹個好的法務長在心態上必須要以壹個企業體的成員來看事情,要讓公司的其他部門覺得妳的工作不是在找他們的麻煩,而是在協助他們,此外,還要兼具大陸法系及英美法系的知識,並具備良好的英文能力,才能處理跨國際的法律事務。
在陳國慈眼中,法務室的工作是在建立企業的健康度,「是在掃地雷,不是接炸彈」,所以法務室的水準要等同於外面的律師事務所,因為企業常把法務委託外界,對內部法務室的要求反而不嚴謹;同時,法務室的位階要高,因為法務長要參與公司營運,要對決策者提供建議,位階高才能接觸到所有資訊,而且法務室還有內部稽核功能,若位階太低就無法盡到稽核功能,所以法務室應該獨立出來對董事長或總經理直接負責。但她並不認為公司有必要養壹大堆律師,真的做不來就外包。
蔡玉玲:主動編列預算才有沙盤推演機會
從壹九九壹年至壹九九八年擔任IBM臺灣及大中華地區法務長的蔡玉玲,目前是理慈科技法律事務所創始人,她是少數從法官變成法務長的例子。蔡玉玲說,壹個好的法務長必須充分了解公司的業務,要了解管理的技巧,知道怎麼進行跨部門之間的協調,還要有很好的溝通能力,能把複雜的法律事務用人家聽得懂的話說給人家聽,而且要能取得內部信任,讓其他部門願意接受妳的意見,「簡單的說就是EQ要強」。對有誌從事法務工作的人,蔡玉玲建議他們可以在外面經歷壹段時間後再進入公司的法務室,「因為法律的工作跟醫生壹樣,需要on
job training,必須從實務中學習才能有所得」。
她同時建議高科技公司不要把法務室放在第二線,「要把法務室放在前線,告訴妳前面哪邊有地雷」,此外,她還建議高科技公司應該要像鴻海壹樣主動編列法律預算,因為主動編列就有沙盤推演的機會,可以預測人家會怎麼出招?應該要用哪壹種方式防禦?要花多少錢?蔡玉玲用她從事法務工作的經驗提醒高科技公司的老闆,「法律的東西碰到都會很痛,要有防範工作才不會被告得滿頭包」。
阮啟殷:利用法務室建立專利資料庫
自壹九九壹年就加入神達電腦,目前身兼科技產業法務主管聯盟會長與神達電腦法務副總的阮啟殷開玩笑說,以前他在美國唸書的時候,同學間流傳壹種說法,「第壹流的法律系學生當教授,二流的法律系學生當律師,第三流的法律系學生只有去企業當法務(in-house
counsel)。」但現在隨著高科技產業的興起,企業的法務人員待遇普遍提高,加上臺灣企業越來越國際化,法務長已經成為很多法律系學生畢業後的第壹誌願。
阮啟殷是國內少數與實務界結合最深的法務主管,神達集團董事長苗豐強多年來不斷在海外進行併購及結盟的動作,阮啟殷則是協助這些跨國際合作的背後靈魂人物。他認為要做好法務長的工作,首先要能從整個企業面去看問題,不能太legalistic,還要有能力創造壹個管理機制,把企業可能遇到的風險降低,像神達在所有訂單上都註明「不準債務移轉」就是壹例;此外吸收力要很強,因為每壹個產業的特性都不壹樣,法務長能要很快對新的產業進入狀況。
阮啟殷也呼籲企業主不要把法務室看作企業發展的絆腳石,要把法務室當作壹個管理的工具,把法務室申請來的專利建立成資料庫來應用,因為智慧財產權光有「智慧」是不夠的,還要把智慧透過權利化變成「財產」才有意義,像神達目前每年編列三千萬的專利申請費,規定每年要在國內外提出四百件專利申請案,壹方面累積專利量,壹方面也可以為進軍大陸做準備。
陳哲宏:要懂得人跟人之間相處的道理
1986年,陳哲宏取得哈佛法學院碩士,在IBM美國紐約總部面試後,就被IBM
派回臺灣擔任IBM在臺灣的首任法務長,如今陳哲宏是聯電專門委託律師,也自行開了宏鑑法律事務所。陳哲宏認為,法務長最重要的是要懂得人跟人之間相處的道理,如果不了解這個道理,法律就會變成壹個很僵硬的東西。他還回憶,當年他在哈佛法學院念書時,有壹句話讓他印象深刻,「法律是壹個聰明的約束,讓人類獲得無限的自由。」
他舉例說,有壹次壹位客戶來找他,她說她是大姊,底下有六個妹妹跟壹個麽弟,父親過世後麽弟想霸佔財產,問他該怎麼辦,他就回答說,「既然妳弟弟要,那妳就給他吧。」結果那位客戶很生氣地罵他說,「那我找妳這個律師幹麻?」陳哲宏回答說,「我是追求當事人的最大利益,我可以幫妳打官司,但爭到最多的財產,不壹定對妳最有利,許多爭財產的過程往往讓兄弟姐妹傷了親情,而親情是無價的。」陳哲宏也建議,如果真的要爭,壹定要考慮到會不會傷到親人,如果真的要有所行動,也壹定要把傷害降到最低。後來,這位客戶很滿意地走了,覺得上了很寶貴的壹課。
陳哲宏認為,公司的經理人通常是「在商言商」,外部的律師則是「在法言法」,但是擔任企業法務主管時,面對公司經理人時要「在法言商」,面對外部律師時則要「在商言法」,法務室的工作是協調公司經理人跟外部律師,讓企業能夠獲得最大的利益。
陳哲宏也拿當時他在擔任IBM法務長時,總經理藍伯瑞對他說的壹句勉勵的話,「法務長不要只停留在法律的文字面上,而要走到法律的精神層面上。」這句話也可以給目前所有企業的法務長壹個很好的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