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整退市新規主要有六點:
1.將財務舞弊的檢查周期由3年縮短為2年,舞弊總額由1億元減少到5億元,舞弊比例由100%減少到50%,新增營業收入舞弊指標。
2.明確應扣除與主營業務無關的業務收入和無商業實質的收入。
3.對於扣非前後凈利潤為負的公司,應在年報中披露營業收入的扣除情況和扣除後的營業收入金額,並由會計師出具專項核查意見,明確區分會計責任和審計責任。
4.完善交易退市指標過渡性安排,明確新規實施前後股票收盤價連續低於1元,觸及終止上市標準的,按照原規則進入退市整理期。
5.科技創新板要同時完善退市指標和程序,深交所要統壹主板和中小板公司的退市標準。
6.明確觸及因重大違法被強制退市的公司相關主體。自相關行政處罰決定提前通知或者司法判決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終止上市之日止,不得減持公司股票。
法律依據
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
第六條對新《上市規則》生效後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並可能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的公司,2015至2020年連續任意年度財務指標實際觸及原《上市公司強制退市實施辦法》規定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的,本所對其股票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由此,公司在2020年及以後任何連續年度的財務指標實際已經觸及新上市規則規定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交易所將對其股票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