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個英國證券交易所的經紀人,本已有牢靠的職業和地位、美滿的家庭,但卻迷戀上繪畫,像“被魔鬼附了體”,突然棄家出走,到巴黎去追求繪畫的理想。他的行徑沒有人能夠理解。他在異國不僅肉體受著貧窮和饑餓煎熬,而且為了尋找表現手法,精神亦在忍受痛苦折磨。經過壹番離奇的遭遇後,主人公最後離開文明世界,遠遁到與世隔絕的塔希提島上。他終於找到靈魂的寧靜和適合自己藝術氣質的氛圍。他同壹個土著女子同居,創作出壹幅又壹幅使後世震驚的傑作。在他染上麻風病雙目失明之前,曾在自己住房四壁畫了壹幅表現伊甸園的偉大作品。但在逝世之前,他卻命令土著女子在他死後把這幅畫作付之壹炬。通過這樣壹個壹心追求藝術、不通人性世故的怪才,毛姆探索了藝術的產生與本質、個性與天才的關系、藝術家與社會的矛盾等等引人深思的問題。同時這本書也引發了人們對擺脫世俗束縛逃離世俗社會尋找心靈家園這壹話題的思考,而關於南太平洋小島的自然民風的描寫也引人向往。《月亮和六便士》說問世後,以情節入勝、文字深刻在文壇轟動壹時,人們爭相傳看。在小說中,毛姆用第壹人稱的敘述手法,借“我”之口,敘述整個故事,有人認為這篇小說的原型是法國印象派畫家高更,這更增加了它的傳奇色彩,受到了全世界讀者的關註。
作者簡介:
威廉·薩默賽特·毛姆(William Somerset Maugham)於1874年1月25日出生在巴黎。父親是律師,當時在英國駐法使館供職。小毛姆不滿十歲,父母就先後去世,他被送回英國由伯父撫養。毛姆進坎特伯雷皇家公學之後,由於身材矮小,且嚴重口吃,經常受到大孩子的欺淩和折磨,有時還遭到冬烘學究的無端羞辱。孤寂淒清的童年生活,在他稚嫩的心靈上投下了痛苦的陰影,養成他孤僻、敏感、內向的性格。幼年的經歷對他的世界觀和文學創作產生了深刻的影響。
精彩書評:
壹:
妳肯定有這樣壹個朋友吧:在銀行工作,長得壹般,業務湊合,有老婆孩子,勤勤懇懇養家糊口,不愛說話,但如果開口說話,說的話也多半無趣無味——總之形象非常白開水,在任何壹個社交場合都是角落裏不大起眼的人。事實上妳肯定有不止壹個這樣的朋友,事實上妳自己沒準就是這樣的人。
妳能想象這個朋友突然有壹天離家出走了嗎?然後等妳再聽說他的消息時,據說他已經到了巴黎,正從頭開始學畫畫,要做壹個畫家。
妳很難想象,環顧我四周所有具有上述特征的朋友,我也不能。但是毛姆卻寫了這樣壹個人。他的名字叫查爾斯。在留下壹張內容為“晚飯準備好了”的紙條之後,他離開了自己17年的妻子和兩個孩子,去了巴黎。那壹年他40歲,住在全巴黎最破舊的旅館,身上只有100塊錢。
但,這並不是壹個追夢人如何歷經艱險實現輝煌的勵誌故事。如果是這樣壹個故事,這個男主角應該20出頭,英俊瀟灑,在書中碰上壹個有錢人的漂亮女兒,當然肯定也會碰上壹個嫉妒他才華的小人,該小人勢必要跟他爭奪那位小姐,但正義必將戰勝邪惡,男主角成為大亨,有情人也終成眷屬。
《月亮和六便士》卻不是這樣壹個故事。它是壹個怎樣的故事呢?全世界都在追逐著夢想,查爾斯卻在追逐他的噩運。好吧,這兩件事其實沒那麽不同,被夢想俘虜的人就是在追逐自己的噩運。當然這裏所說的夢想,是真的夢想,不是“爸爸媽媽說”、“老師說”、“電視報紙說”裏被說出來的那個藍圖,不是藍領白領之上的那個金領,不是獵人給麻雀設的圈套裏的那點米粒。
查爾斯疾步如飛,如願以償地追上了他的噩運。5年之後,他在巴黎貧病交加,躺在小閣樓裏奄奄壹息,若不是朋友相救,幾乎壹命嗚呼。後來,他淪落街頭成了碼頭工人。又過了幾年,他自我流放到太平洋的壹個小島上,身患麻風病,雙目失明,臨死之前叫人把他的巔峰之作付之壹炬。15年之內,這個倫敦的股票交易員風馳電掣,越過城市、越過文明、越過中產階級,越過太平洋,越過人性,終於追上了命運這匹烈馬。
“He lives at another level”。電影《Big Night》有這樣壹句臺詞,查爾斯讓我想起這句臺詞。別人的人生是在不斷做加法,他卻在做減法。人的每壹種身份都是壹種自我綁架,唯有失去是通向自由之途。所以查爾斯拒絕再做“丈夫”、“爸爸”、“朋友”、“同事”、“英國人”,他甩掉壹個壹個身份,如同脫去壹層壹層衣服,最後壹擡腳,赤身裸體踏進內心召喚的冰窟窿裏去。小說裏的那個“我”問他:“難道妳不愛妳的孩子們嗎”?他說:“我對他們沒有特殊感情”;“我”再問他:“難道妳連愛情都不需要嗎”,他說:“愛情只會幹擾我畫畫”。別人也許會同情他的窮困潦倒,他拿起畫筆時,卻覺得自己是壹個君王。
這樣的人當然可惡。他的眼裏只有自己,沒有別人,自私,沒有責任心,不屑和“社會”發生任何關系。但他又很無辜,因為他的眼裏豈止沒有別人,甚至沒有自己。他不是選擇了夢想,而是被夢想擊中。用他自己的話來說,“我必須畫畫,就像溺水的人必須掙紮”。如果說他與別人有什麽不同,就是他比別人更服從宿命。夢想多麽妖冶,多麽鋒利,人們在驚慌中四處逃竄,逃向功名,或者利祿,或者求功名利祿而不得的怨恨。但是查爾斯拒絕成為“人們”裏面的那個“們”。滿地都是六便士,他卻擡頭看見了月亮。
讀完這本書,我的腦子定格在查爾斯的最後時光。壹個太平洋孤島的叢林深處,壹間簡陋土屋裏,那位因麻風病而毀容的老人,坐在自己描畫的滿墻壁畫中,聆聽波濤洶湧的顏色——對,那時他已經失明,只能聆聽顏色,金色是高音,黑色是低音,白色是微風,紅色是尖叫。我承認,此情此景不能喚起我絲毫的憐憫,因為心中唯有敬畏——駭然與敬畏。我想這就是傳說中的寧靜。我想這就是傳說中的勝利。雖不信神,我想這就是那個人們應當在胸前劃壹個十字架說“阿門”的情景。
貳:
毛姆是個非常聰明的作家。非常,聰明。
寫東西好的人其實不壹定聰明。他是真聰明。
他是個非常認真的讀者。比起其他毒舌,他讀的書多到逆天。而且他還很八卦,看看他寫的司湯達評傳和福樓拜評傳好了。他對作者心理的把握極高明。
也只有他敢說巴爾紮克、托爾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們的文筆不好,但“偉大作家需要的不只是文筆,而是激情和敘述欲”。
他距離不朽,其實缺壹點激情。他太聰明了,簡直聰明到缺壹點魯莽。所以歷史很難把他歸類到托爾斯泰們中間去,但他估計也不在乎這個。
到了20世紀,他還在寫19世紀式的小說。但他寫得確實好。那些"我有個朋友"式小說,莫泊桑就寫得很好,但毛姆寫得不下於前者。
做個對比,董橋先生也喜歡“我有個朋友”。看看他和毛姆寫的,就明白毛姆寫得多好了。
毛姆不太會為了戲劇性刻意造巧合,也不會為了個情節硬拽著人物性格扭著走,瑰麗斑斕的手法也不多,又帶點英國範兒不肯跳到前臺講大道理,點到為止。所以就像沒有管弦搭配的鋼琴單奏。有點兒薄,不厚潤,但是滴溜溜溜溜明凈流暢。
毛姆哪怕在企圖說教之余,也不會丟了自己講故事的文體,所以他講故事時喜歡潤物無聲,帶著英國式的淺笑抹過去。硬想插說教,反而很別扭,不像巴爾紮克和雨果說故事時間隙插話自然而然愛什麽時候插什麽時候插。毛姆對司湯達和狄更斯的巨大推崇,都是針對他們講故事方面的。
在對政治正確的無視、對傳統的刻意嘲諷方面,毛姆其實有點納博科夫範兒——雖然他二人氣質還不大同,而且真遇到壹定會彼此掐起來。
但毛姆又不是個冷淡到會嘲弄壹切情懷的人。《月亮與六便士》裏,他的情懷表露得夠明顯了。
對高更和梵高那壹代人了解越多,越會明白這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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