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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強制清盤後散戶們該怎麽辦

清盤是壹種法律程序,公司的生產運作停止,所有資產(包括生財工具的機械、工廠、辦公室及物業),在短期內出售,變回現金,然後按先後次序償還(分派給)未付的債項,之後按法律程序,宣布公司解散的壹連串過程。

強制清盤:如果公司的負債過多,其債權人及/或公司成員可以入稟法院提出清盤呈請。

清盤呈請提出後,法院將進行清盤呈請聆訊,最後法院會發出強制清盤令,頒令公司進行清盤。 強制性清盤即是被債務人入稟法院追討債務而導致清盤。當債權人取得得值令後,公司會收到正式通知書需於21日內清還債項,若公司無法償還,債權人可向法院申請強制性清盤。在正式上庭時若無人反對該公司之清盤申請,將由法院委任破產管理署擔任清盤人,若遇上了壹些復雜的清盤事項,亦可聘請會計師處理,另外,上市公司比私人公司會有更多的規限,因上市公司同時接受聯交所及證監會的監管,如公司被入紙申請清盤,便需停止經營以防對股市造成太大的股價波動。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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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入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您在做任何投資之前,應確保自己完全明白該產品的投資性質和所涉及的風險,詳細了解和謹慎評估產品後,再自身判斷是否參與交易。

應答時間:2021-11-22,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