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證的行權收益主要由行權價格、股票價格和行權比例決定。
所謂行權價格,是指權證持有人從發行人處買入或賣出標的證券的價格,在權證發行時已經約定。理論上,對於權證來說,股價高於行權價的部分可以視為行權壹股的收益;對於認沽權證,行權價高於股票的部分就是賣出股票的收益。例如,5月16日,深發SFC2進入行權期,行權價格為19元,行權比例為1。5月15日,該股收盤價為27.18元。假設投資者以27.18元的價格賣出行權獲得的股份,則
那麽行權比例如何影響行權收益呢?很多投資者誤以為行權比例會影響行權價格,而實際行權比例只會影響行權收益,因為行權比例實際上是每只權證的換股比例,即每只權證可以控制的股數。以南航的JTP1為例,行權比例為0.5。如果股票的結算價是7元,比行權價低7.43元,權證有行權價值,那麽每張權證獲得的現金結算差價收入是0.215元(0.43×0.5)而不是0.43元,因為南航的JTP1,相反,如果股票結算價在到期行權價7.43元以上,那麽權證內在價值為零,沒有行權價值,但部分投資者誤以為行權比例會影響行權價。比如南方航空到期價格為10元,那麽權證的結算價是否為5元(10×0.5)?其實這是大錯特錯。投資者需要糾正權證行權的誤區,以免權證成為廢紙,損失慘重。可見,行權收益的計算不僅取決於股票與行權價格的差額,還取決於行權比例,尤其是行權比例不是1的權證。當然,行權收益只是衡量投資者在行權過程中的收益,並不代表整個投資都是盈利的。要計算整個投資的收益,就要減去買權證的成本。
值得註意的是,在權證存續期間,權證的行權比例和行權價格並不固定。對標的股票進行分紅並發生除息時,將按照上市公告書約定的公式調整行權比例和行權價格。例如,贛粵高速5月12日分紅,5月13日為除息日,收盤價13.88元,除息日參考價13.65元,原行權價20.88元。贛粵CWB1的行權價格按照以下公式進行調整:新行權價格=原行權價格×(贛粵高速5月13日除息參考價/贛粵高速5月12日收盤價)= 20.88×(13.65/13.88)=投資者應關註這方面的公告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