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連續競價意思有哪些_連續競價和集合競價的區別
所謂連續競價是指對買賣申報逐筆連續撮合的競價方式。集合競價結束後,證券交易所開始當天的正式交易,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股市連續競價意思有哪些,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股市連續競價意思有哪些
提問:成交價是怎麽產生的?
1.最高買進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相同,則該價格即為成交價格;
2.買入申報價格高於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時,以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為成交價;
3.賣出申報價格低於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時,以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為成交價。
可以保證成交價只會大於等於妳的委托賣出價,小於等於妳的委托買入價。
連續競價和集合競價的區別
集合競價大家都知道,連續競價大家知道指的是什麽嗎?可能很多的朋友對於這個概念還不是很了解,股市交易中,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都是比較常見的,下面小編就來為大家介紹壹下股票連續競價。
所謂連續競價,即是指對申報的每壹筆買賣委托,由電腦交易系統按照以下兩種情況產生成交價:
1.最高買進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相同,則該價格即為成交價格;
2.買入申報價格高於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時,以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為成交價;賣出申報價格低於即時揭示的最高買人申報價格時,以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為成交價
每個交易日上午9:15至9:25電腦撮合系統對接受的全部有效委托進行集合競價處理。1.將買單和賣單分別排隊,買單以價格從高到低排列,同價的,按進入系統的先後排列;賣單以價格從低到高排列,同價的,按進入系統的先後排列。2.系統根據競價規則自動確定集合競價的成交價,所有成交均以此價格成交;集合競價的成交價確定原則是,以此價格成交,能夠得到最大成交量。3.系統按順序將排在前面的買單與賣單配對成交,即按“價格優先,同等價格下時間優先”的順序依次成交,直到不能成交為止,未成交的委托排隊等待成交。9:30開盤之後,按連續競價撮合成交。所有超過限價(即漲跌停限制範圍)的買單和賣單均為無效委托。
股票連續競價是什麽意思
1、最高買入申報和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相同,以該價格成交。
2、買入申報價格高於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時,以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為成交價格。
3、賣出申報價格低於即時揭示的最高申報買入價格時,以即時揭示的最高申報買入價格為成交價。
上海證券交易所在正常交易時間即每周壹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深圳證券交易所的上午9:30-11:30,下午13:00-14:57為連續競價時間,14:57-15:00為收盤集合競價時間,大宗交易時間延長至1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