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存於券商委托的托管銀行的客戶資金(現金,不包括用於再融資的保證金資金),也同樣不允許被用於清償券商的債務或挪為他用(這條現金保護準則被美國嚴格執行,但落後的金融市場可能不能遵守這條準則,過去澳大利亞金融監管機構曾經沒能遵守這條準則,近年改革開始向美國和加拿大看齊)。
對於保險,其不足以保證客戶資金安全。對於單個客戶,這樣的保險具有很大的安全防護能力,而且對於保險公司,足以承受單筆違約責任。但是如果遇到大規模金融危機,諸如大型券商和投資銀行集體倒閉的情況下,保險公司往往沒有足夠的資本清償券商和投行的全部賬戶虧損。2008年金融危機中,雷曼兄弟銀行曾經發行大量地產債券,並且讓世界第壹大保險公司為所有這些地產債券提供高額保障,但是股市崩潰、地產價格大幅下跌,所有海量的債券全部變成垃圾債券時,美亞保險也無力承擔,最後也被雷曼拖下水,破產、被收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