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概要:鄭州上城公館小區因為物業不作為,非常垃圾,物業公司因合同到期後不離開小區被訴至法院。從準備到成功解除房產,用了將近兩年的時間。媒體走訪詢問小區業主,物業公司管理很差,電梯問題經常拖延不修,給住高層的家庭和老人帶來很大不便。上下樓梯很累,小區環境很差。小區業主對物業多次反饋未能回復,最後忍到了合同到期。結果物業公司的人壹直走,最終直接打官司。好在這兩年的準備沒有白費,最後的結果也算是小區業主的心願了。
物業不作為,本該是社區的“鎮靜劑”。小區的壹切都可以由物業解決。有壹個稱職的好的物業管理小區是業主的幸福,但不是所有的物業都會專心工作。上城公館住宅面積不大,但入住率較高。住宅區裏有相當多的人。垃圾桶到處放,沒有物業管理。當地很多需要維修的物業不負責,要麽拖著,要麽不給反饋。業主再怎麽投訴物業,也只是敷衍了事。這種不作為的態度讓小區業主非常不滿。經過不懈努力,業委會成功成立,以為物業到期可以撤回重新選擇,但物業退出了。雙方過了兩年多才分手,財產官司的失敗讓他們很委屈。
有的業主也知道這個物業公司確實不好,他們的高消費因為不誠信而受到限制。難怪小區業主對物業那麽排斥,做不好自然被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