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復牌
四川長虹股權分置改革及定向回購方案溝通協商情況暨修改股權分置改革及定向回購方案的公告
四川長虹電器股份有限公司於2006年2月20日公告股權分置改革及定向回購方案以後,四川長虹電子集團有限公司(下稱:長虹集團)等非流通股股東通過多種形式與流通股股東進行了溝通。根據雙方充分溝通與協商的結果,經非流通股股東提議,公司董事會對原股權分置改革及定向回購方案的部分內容作如下修改:
原方案中的對價安排現修改為:公司非流通股股東向流通股股東按每10股流通股獲送3.4股的比例送股安排對價,對價安排的股份總數為323476797股。長虹集團向流通股股東送出股份312027308股,送出率為每10股非流通股送出2.69股;除長虹集團以外的其他非流通股股東向流通股股東送出股份11449489股,送出率為每10股非流通股送出2.20股。
長虹集團補充承諾如下:
(1)長虹集團將向公司2005年度股東大會提議利用公司盈余公積彌補虧損,並保證在股東大會表決時對該議案投贊成票。
(2)長虹集團將向公司2006年至2008年年度股東大會提議當年向股東分配利潤的比例不低於當年實現的可供股東分配利潤(非累計可分配利潤)的40%,並保證在股東大會表決時對該議案投贊成票。
修改後的股權分置改革及定向回購方案尚需獲得公司2006年第壹次臨時股東大會暨相關股東會議審議通過和四川省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正式批復。
公司股票將於2006年3月2日復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