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債權是指將國有股由股票形式變為債券形式,從而減少總股本,在不改變流通股比例的情況下,增加流通股比例,達到股份全流通的目的。
可轉債有長航鳳凰、天津普林、海德股份、中鋼國際、信達地產等。
可轉換債券被稱為可轉換公司債券。
在國內市場是指在壹定條件下可以轉換為公司股票的債券。
可轉債具有債權和期權的雙重屬性,其持有人可以選擇持有債券至到期,獲取公司本息;
也可以選擇在約定時間內轉換成股票,享受分紅或資本增值。
所以投資界普遍戲稱,可轉債是為投資者保證本金的股票。
當可轉債失去轉股意義時,作為壹種低息債券,仍然有固定的利息收入。
如果實現轉股,投資者將獲得出售普通股的收益或獲得分紅收益。
可轉債兼具股票和債券的屬性,將股票的長期增長潛力與債券的安全性和固定收益優勢結合在壹起。
此外,可轉換債券比股票具有優先償還權。
投資者在投資可轉債時應充分註意以下風險:1 .可轉換債券的投資者應該承擔股票價格波動的風險。
第二,利息損失的風險。
當股價跌破轉股價格時,可轉債投資者被迫轉為債券投資者。
因為可轉債的利率普遍低於同等級的普通債券,會給投資者帶來利息損失。
第三,提前贖回的風險。
許多可轉換債券規定發行人在發行壹段時間後可以以壹定的價格贖回債券。
提前贖回限制了投資者的最高收益率。
最後,風險強行轉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