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買賣股票都需要開設證券賬戶,但是對於賬戶的管理有明確的規定,比如說當我們持有壹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達到百分之五時,需要作出書面報告,並予公告,而且在上述期限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所以說,經常都想要通過借他人賬戶來進行操作,那麽對於我們來說,證券賬戶可以借給別人嗎?
證券賬戶可以借給別人嗎?
不可以。
近年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和國證券法》第五十八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規定,出借自己的證券賬戶或者借用他人的證券賬戶從事證券交易。
第壹百九十五條規定,違反《中華人民***和國證券法》第五十八條的規定,出借自己的證券賬戶或者借用他人的證券賬戶從事證券交易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可以處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總之,如果出現這樣出借證券賬戶的行為,會根據當事人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與社會危害程度等等來進行處罰,通常是會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壹定的罰款。
就目前而言,借用他人賬戶來掩蓋內幕交易、市場操縱、非法經營證券業務等重大違法案件中,不法分子常常是通過借用他人賬戶來掩蓋自身違法行為。
所以我們在遇到以高額的利益作為誘餌,讓我們將自己名下的賬戶交給其操控,就需要保持警惕並予以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