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回撥機制是幫助投資者和機構實現利益平衡,借助市場解決新股發行比例。這種機制是確定股票發行價格的合理方法。
新股回撥機制其實就是在新股發行價確定後,對符合認購條件的投資者進行排序。順序是老股東優先認購,其次是機構認購,其余由普通投資者瓜分。這意味著,如果網下申購不足,超出部分將被撥回網上申購,網上申購不足部分將被分配給社會公眾。因此,新股回撥機制實際上可以理解為新股在認購不足的情況下采取的壹種應對措施。對於普通投資者,回撥機制是網上發行,而對於機構投資者,會進行詢價並確定最終價格,最終確定這只股票的網上網下配售比例。
新股申購回撥機制:根據《證券發行與承銷管理辦法》第十條規定,首次公開發行網下投資者申購數量低於首次網下發行數量的,發行人和主承銷商不得將網下發行回撥至網上,應當暫停發行。網上投資者有效申購倍數在50倍以上、100倍(含)以下的,從網下向網上進行回撥,回撥比例為本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的20%;網上投資者有效申購倍數超過100倍的,提高回撥比例。
網下申購壹般只有資金量大的機構資金才能參與。壹般中小投資者只能參與網上申購,網下申購只能在新股上市首日三個月後上市交易,而網上申購可以在新股上市首日上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