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利政策方式:
剩余股利政策
是以首先滿足公司資金需求為出發點的股利政策。根據這壹政策,公司按如下步驟確定其股利分配額:
·確定公司的最佳資本結構;
·確定公司下壹年度的資金需求量;
·確定按照最佳資本結構,為滿足資金需求所需增加的股東權益數額;
·將公司稅後利潤首先滿足公司下壹年度的增加需求,剩余部分用來發放當年的現金股利。
穩定股利額政策
以確定的現金股利分配額作為利潤分配的首要目標優先予以考慮,壹般不隨資金需求的波動而波動。這壹股利政策有以下兩點好處。
·穩定的股利額給股票市場和公司股東壹個穩定的信息。
·許多作為長期投資者的股東(包括個人投資者和機構投資者)希望公司股利能夠成為其穩定的收入來源”以便安排消費和其他各項支出,穩定股利額政策有利於公司吸引和穩定這部分投資者的投資。
采用穩定股利額政策,要求公司對未來的支付能力作出較好的判斷。壹般來說,公司確定的穩定股利額不應太高,要留有余地,以免形成公司無力支付的困境。
固定股利率政策
這壹政策要求公司每年按固定的比例從稅後利潤中支付現金股利。從企業支付能力的角度看,這是壹種真正穩定的股利政策)但這壹政策將導致公司股利分配額的頻繁變化,傳遞給外界壹個公司不穩定的信息,所以很少有企業采用這壹股利政策。
正常股利加額外股利政策
按照這壹政策,企業除每年按壹固定股利額向股東發放稱為正常股利的現金股利外,還在企業盈利較高,資金較為充裕的年度向股東發放高於壹般年度的正常股利額的現金股利。其高出部分即為額外股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