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證券從業人員,應該都知道,不是所有人都可以買賣股票的,有些人買賣股票是屬於違法行為的,比如就有規定,國有企業不能炒股票,那麽國有企業買賣股票有什麽規定呢?
我國證券市場尚處於發展初期,過度投機和違規現象比較嚴重。打擊違規活動,抑制過度投機,對於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和維護社會穩定關系重大,必須予以高度重視。
國有商業銀行資金通過各種渠道,不斷流入股市。有的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用銀行信貸資金炒作股票;有的上市公司把募股用於生產經營的資金投入股市炒作股票;有的國有企業把用於自身發展的自有資金投入股市炒作股票。這種狀況壹方面助長了股市的投機,另壹方面使國有資產處於高風險狀態,嚴重危及國有資產的安全。為了發揮社會主義股票市場為經濟建設籌集資金和促進企業轉換經營機制的功能,維護正常的市場秩序,必須制止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在股票市場上的炒作行為。做出了如下規定:
壹、國有企業不得炒作股票,不得提供資金給其他機構炒作股票,也不得動用國家銀行信貸資金買賣股票。本規定所稱炒作股票是指在**主管部門規定的期限內買入股票又賣出,或者賣出股票又買入的行為。
二、上市公司不得動用銀行信貸資金買賣股票,不得用股票發行募集資金炒作股票,也不得提供資金給其它機構炒作股票。
三、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為長期投資而持有已上市流通股票(在**主管部門規定的期限以上),應向證券交易所報告。交易所應采取措施,加強管理,監督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遵守本規定的有關要求。
四、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只能在交易所開設壹個股票賬戶(A股),必須用本企業(法人)的名稱。嚴禁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以個人名義開設股票賬戶或者為個人買賣股票提供資金。存在上述問題的單位,必須在本規定發布之日起壹個月內糾正;拒不糾正的,將從嚴處罰並追究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五、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清算機構和證券經營機構,要對已開設的股票賬戶和資金賬戶進行檢查,如發現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炒作股票,或者以個人名義開設股票賬戶以及為個人股票賬戶提供資金的,應要求其立即糾正並及時向中國證監會報告。
六、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各部門應立即組織對所屬國有企業參與股票炒作的情況進行檢查,各地方證券管理部門要組織對轄區內的上市公司參與股票炒作的情況進行檢查,檢查結果要向**證券委報告。對本規定發布後繼續炒作股票的國有企業和上市公司,壹經查實,其收入壹律沒收並處以罰款;對挪用銀行信貸資金買賣股票的企業,銀行要停止新增炒股,限期收回被挪用的炒股;對國有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由其主管部門給予撤職或開除的處分;對上市公司的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由中國證監會認定並宣布為市場禁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