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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續競價成交的原則是什麽

股票裏面有壹個集合競價,有壹個連續競價,正式開盤之前的叫做集合競價,開盤之後的交易叫做連續競價,我們大部分時間都是在連續競價時間裏面操作的,下面來看連續競價的原則與特點。

連續競價成交的原則是什麽?

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實時成交。在連續競價中,對新進入的壹個買進有效委托,若不能成交,則進入買入委托隊列等候成交;若能成交,即其委托買入限價高於或等於賣出委托隊列的最低賣出限價,則與賣出委托隊列順序成交,其成交價格取賣方叫價。

連續競價時成交價格的確定原則:

1最高買入申報價格與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相同,以該價格為成交價格;

2買入申報價格高於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的,以即時揭示的最低賣出申報價格為成交價格;

3賣出申報價格低於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的,以即時揭示的最高買入申報價格為成交價格。

舉個例子:小黑和小紅壹起參加拍賣會,競拍壹件東西。第壹種情況:在拍賣會上,小黑出價120,小紅則出高價130,壹錘定音,價高者得,小紅競拍成功;第二種情況:在小紅出130後,小黑不服,也出130對抗。價格相同,但小紅出價在先,因此還是小紅競拍成功。其實小黑只要再次出價,出130.1,高小紅壹毛錢,就能獲拍。

看完以上的介紹,相信大家對於連續競價成交的原則是什麽這個問題有了更好的了解。買賣股票必須先了解其成交原則,這樣在委托買賣的時候,妳才能知道怎麽填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