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展知識:
壹、國有企業
國有企業是指國務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別代表國家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國有獨資企業、國有獨資公司和國有資本控股公司,包括本級企業及其在中央和地方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等部門監管下逐級投資形成的企業。
國有企業對其資本擁有所有權或控制權,政府的意誌和利益決定著國有企業的行為。國有企業是國民經濟發展的骨幹,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支柱。
國有企業作為壹種生產經營的組織形式,兼具商業性和公益性的特點。它們的商業性體現在追求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公益性體現在國有企業的設立通常是為了實現國家經濟調控的目標,發揮協調國民經濟各方面發展的作用。
按照國有資產管理權限,國有企業分為中央企業(中央政府監督管理的國有企業)和地方企業(地方政府監督管理的國有企業)。個別央企在國家社會經濟發展過程中的責任比較特殊,屬於國務院直接管理,這些央企屬於部級。
二、國有企業的分類
特殊法人企業由政府全額出資並界定其法人地位,由國家通過專門的法律和政策進行規範,不受《公司法》規範。這類國有企業被賦予了強制性的社會公共目標,但沒有經濟目標,即其角色是直接提供公共服務。如國防設施、城市公共交通、城市綠化、水利等。,應該歸為這類企業。這些企業需要公共財政的補貼來維持正常運營。
國有獨資公司由政府全額出資,受《公司法》監管。這類企業以社會公共目標為主,經濟目標次之。這類企業主要是典型的自然壟斷企業和資源類企業,如鐵路、自來水、天然氣、電力、機場等。從經濟學角度來看,這類企業的產品或服務應該按邊際成本或平均成本定價,以實現社會福利最大化,而不是尋求從消費者手中攫取更多的剩余。
經濟目標支持社會公共目標。這類企業主要是準自然壟斷企業和國民經濟發展的支柱產業,如電子、汽車、醫藥、機場等。需要註意的是,這類企業並不直接提供公共服務,而是通過向國家財政上繳紅利和獎金間接提供公共服務。如果這些企業因特殊情況必須履行某些公共職能,由此造成的損失將由國家財政補償。但賠償後,股息紅利不能免除。當然,通過協議和核算,兩者可以相互抵消。
嚴格來說,國有控股公司應稱為“國有控股公司”或“政府控股公司”。不是國企,政府只是普通股東,受公司法監管。毫無疑問,這類企業和壹般競爭性企業沒有強制性的社會公共目標,經濟目標占主導地位。如果他們也提供公共服務,那就是自覺履行社會責任的行為,應該得到鼓勵和支持。對於這類企業,政府參股只是為了壯大國有經濟的實力。此外,政府對這類企業沒有其他額外義務。
為保證各類國有企業盡可能發揮各自的作用,應完善兩種角色的評價指標體系,賦予不同的權重。公共職能采用公共績效指標,經濟職能采用財務績效,輔以其他績效指標。公共績效的核心指標是社會貢獻率,財務績效的核心指標是國有資產增值率,其他績效指標主要包括客戶滿意度、企業運營效率和企業創新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