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信用在經濟生活中越來越廣泛的運用,也隨著人們對信用工具多種多樣的功能需求,信用工具的種類呈現出了各式各樣、豐富多彩的局面。
信用工具從不同的角度可以進行不同的劃分。
(壹)按償還期限的長短劃分按償還期限的長短來劃分,信用工具可分為短期信用工具和長期信用工具。
(1)短期信用工具,又稱貨幣市場工具,是指償還期在1年以及1年以內的信用工具,包括各類票據、國庫券、大額可轉讓定期存單、信用卡等。
(2)長期信用工具,又稱資本市場工具,是指償還期在1年以上的信用工具,包括股票、債券等。
(二)按發行者的融資方式和地位劃分按發行者的融資方式和地位來劃分,信用工具可分為直接信用工具和間接信用工具。
(1)直接信用工具是指資金需求者在金融市場上向資金供給者進行直接融資時所使用的信用工具,壹般是非金融機構(如工商企業、個人、政府)所發行的商業票據、股票、公司債券、國債等。
(2)間接信用工具是指金融機構所發行的銀行票據、大額可轉讓存單、人壽保單等,是以商業銀行為代表的金融機構作為中介完成信用活動時所使用的信用工具。
(三)其他以上兩種是比較常見的劃分標準,還有很多種其他的劃分標準。
(1)按信用形式來劃分,信用工具可分為商業信用工具、銀行信用工具、國家信用工具、消費信用工具等。
(2)按與實際信用活動是否直接相關來劃分,信用工具可分為基礎性信用工具和衍生性信用工具。
(3)按是否擁有所投資產的所有權來劃分,信用工具可分為債務信用工具和所有權信用工具(4)按信用工具發行的地理範圍來劃分,可分為地方性信用工具、全國性信用工具、世界性信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