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貸款類型根據開發內容的不同,房地產開發貸款有以下幾種類型:1。住房開發貸款是指銀行向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的用於開發建設面向市場銷售的房屋的貸款。2、商品房開發貸款,是指銀行向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的用於開發建設市場銷售,主要用於商業活動而非家庭住房的貸款。3.土地開發貸款是指銀行向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的用於土地開發的貸款。4.房地產開發企業流動資金貸款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需要申請的與具體項目無關的貸款。因為還是用來支持房地產開發的,所以這類貸款還是房地產開發貸款。二、申請條件除壹般貸款所需條件外,申請房地產開發貸款的借款人還應符合以下條件:1,具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2.貸款項目的土地使用權已經取得,且土地使用權終止時間長於貸款終止時間。3、已取得貸款項目的規劃投資許可證、施工許可證、施工許可證、出口建房許可證,並已辦妥立項手續,且所有項目文件齊全、真實、有效。4.貸款項目的應用目的與其功能壹致,並能有效滿足當地城市規劃和房地產市場的需求。5.貸款項目的工程預算和建設計劃符合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項目預算中的總投資能夠滿足項目完成前由於通貨膨脹和不可預測性而追加預算的需要。6、具有壹定比例的自有資金(壹般應達到項目預算總投資的30%),並能在銀行貸款前投入項目建設。7.在銀行開戶以維持正常的業務往來。8.開發商必須為在建房地產投保,第壹受益人是貸款銀行。三。貸款流程1。借款人申請貸款時,應先根據貸款人提出的貸款條件和要求,填寫貸款申請表,提供有關資料。2.銀行受理借款人申請後,應根據銀行規定的程序,指定調查人員調查借款人是否符合貸款條件,評估項目的可行性和概算,確定貸款風險。對貸款與非貸款、貸款金額、期限、利率、擔保方式提出意見。3.銀行審查員應當對調查報告、評估報告以及調查人員提供的數據和文件進行審查核實,並提出審查意見。在調查和審查的基礎上,銀行將批準貸款。商品房開發貸款的審批權限按照銀行頒布的中長期貸款授權相關規定執行。4.貸款人同意貸款的,應當按照貸款通則的規定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並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審查擔保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靠性,辦理相關手續。
房地產開發商如何獲得貸款?
妳可以申請抵押貸款。
方法:
1.取得土地使用權後,將《國土使用權證》抵押給yh。
2.拿壹些已經封頂但還沒賣出去或者很難賣出去的房子給yh做在建工程抵押。
3.為已達到交房標準但滯銷的房屋辦理房產證,然後拿到yh進行抵押。
4.在目前銀行收緊銀根的情況下,可以適當選擇mj貸款(利息高)。
5.如果有壹定規模,可以選擇上市融資。
抵押貸款是指債務人合法地將財產所有權轉移給債權人,但債權人並不擁有財產。壹旦財產所擔保的債務得到清償,財產所有權的轉移即告終止。設定抵押權的目的主要是保證債權人在不履行債務時享有優先受償權,這種優先受償權是通過將抵押物的實物形態設定為價值來實現的。因此,抵押是以抵押人擁有的實物形態作為抵押主體,以不轉移所有權和使用權的方式作為債務擔保的法律擔保行為。
借款人合法地以自己的財產所有權作為抵押獲得的銀行貸款稱為抵押貸款。借款人以壹定數量的抵押物作為物品,對從銀行獲得的貸款進行擔保。它是資本主義銀行的壹種借貸形式,抵押品通常包括有價證券、中國債券、各種股票、不動產以及證明貨物所有權的提單、倉單或其他單據。
房地產項目開發貸款的基本流程是什麽?
房地產項目開發貸款的基本流程如下:
1.提交申請
2.接受調查
3.項目評估
4.驗證和批準
5.辦理手續
6、資料歸檔
7.貸後管理
8.貸款催收和保險退保。
《中國農業銀行房地產開發建設貸款管理辦法(試行)》第十條:房地產開發企業或建築安裝企業直接向銀行提出書面貸款申請,寫明貸款金額、幣種、期限、用途、貸款方式、擔保方式、還款來源和還款能力等。
第十壹條銀行同意受理貸款申請,申請房地產開發貸款的,通知開發商正式填寫《固定資產(中長期)貸款申請書》;申請建築安裝貸款,根據資金期限,屬於短期貸款的,通知建築安裝企業正式填寫“流動資金(短期)貸款申請書”,通知借款人正式填寫“固定資產(長期)貸款申請書”。
第十三條:貸款調查部門除應調查中國農業銀行貸款管理制度和貸款操作規程規定的調查內容外,還應調查確定房地產開發貸款的合法性:
(壹)房地產開發資質。主要調查借款人的營業執照是否真實有效,執照規定的經營範圍是否包括房地產開發、房地產銷售等項目。
(二)開發資質證書的有效性。調查開發商的開發資質等級證書是否真實有效,是否經過主管部門檢驗。
(三)土地出讓合同的真實性和有效性。應調查土地出讓合同是否真實有效,土地規劃紅線圖是否經過審批。
(四)法律文書的完整性。應調查項目所在地土地出讓金是否已繳納,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開業)許可證是否齊全有效;已開始預售的,是否持有有效的《預售許可證》;以上文件是否是臨時的。
(5)貸款用途的合規性。應調查貸款項目的開發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對涉及農用地轉用建設用地的,要調查是否辦理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是否以改變農用地用途用於房地產開發或建設項目、規劃許可、紅線圖出讓等形式變相“炒地”;對在城市規劃區內使用集體所有土地進行房地產開發的,應當調查其被依法征用轉為國有土地後是否可以有償出讓。
(六)建設和聯合建設的協議或合同的合法性。
(七)對於保障性住房開發項目,還要調查該項目是否納入國家保障性住房建設年度投資計劃和信貸計劃,減免稅文件是否真實有效,劃撥土地是否合法。
(8)抵押物的合法性。
根據房地產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下列房地產不得用於抵押:
1.已納入範圍的違法建築物和房屋及設施;
2.軍事設施;
3.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開發兩年後可以無償收回;
4.國有土地使用權已以地上房屋所有權抵押登記,地上房屋所有權已以國有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
根據《房地產法》對房地產轉讓的相關限制,應避免以下房地產作為抵押物:
1.未按土地出讓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的;
2.按照土地出讓合同進行投資開發,屬於住房建設項目,且總投資未完成25%以上,屬於成片開發且未形成工業用地或其他建設用地條件的;
3.城市規劃區內的集體所有土地未轉為國有土地。
調查建築安裝貸款的合法性,除農業銀行貸款管理制度和貸款操作規程規定的調查內容外,還應調查認定:
(1)建築安裝資質。主要調查借款人的營業執照是否真實有效,執照規定的經營範圍是否包括建築、安裝、裝飾等工程,營業執照是否經過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年檢手續。
(二)施工企業資質證書的有效期和施工活動的合法性。應當調查施工企業資質等級證書是否有效,是否經過主管部門檢驗,其施工活動是否超出企業資質等級許可的業務範圍,是否以其他施工企業名義承攬工程。
(3)外國企業施工許可證。應調查在外地註冊的建築安裝企業是否持有進入當地建設工程的許可證,許可證是否真實有效。
(4)建築安裝企業提供的中標及施工合同、協議真實有效。
(5)符合貸款的實際用途。是否用於預承包等國家政策所列禁止項目。
第二十條房地產開發貸款和建築安裝中長期貸款應逐筆核實發放,並根據工程設計需要和實際施工進度逐筆辦理貸款發放手續。
房地產項目貸款的條件和流程
在我的印象裏,地產商都是暴發戶,而且壹定是超級有錢的。再看萬達集團。然而,許多房地產開發項目也需要貸款來完成。房地產開發貸款是指向房地產開發企業發放的用於住房建設和土地開發的貸款。那麽房地產項目貸款的條件和流程是什麽呢?
壹、房地產開發貸款的條件
(壹)在中國建設銀行開立基本結算賬戶或壹般存款賬戶,全部或部分經營收支在中國建設銀行結算;
(二)生產經營正常,管理制度健全,財務狀況良好;
(3)具有良好的信譽和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四)能夠提供充足有效、信用等級高的抵押、質押或擔保;
(五)開發建設項目經過可行性預測分析和論證,能夠有效滿足當地住房開發市場需求,市場銷售情況良好;
(六)開發建設項目已納入國家或地方住房建設發展規劃,項目文件齊全、真實、有效;
(七)已取得開發建設項目的土地使用權;
(八)開發建設項目的工程預算和建設計劃符合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
(九)借款人擬投入開發建設項目的自有資金不低於規定比例。
二。房地產開發貸款的操作流程如下:
提交申請-接受調查-項目評估-審批-辦理手續-檔案資料-貸後管理-收貸退保。
壹般房地產項目的貸款數量都不會少。這麽大壹筆貸款,審核發放流程肯定比普通個人貸款更嚴格。最後,貸款審查部門對貸款合同及相關協議等所有貸款手續進行核實後,由信貸員填寫貸款轉賬憑證,經借款人逐級審批後,交會計部門。根據具體情況和相關約定條款,分階段將款項直接劃入貸款銀行借款人賬戶。
如何申請房地產開發貸款?需要這些資料!
每個銀行都有很多貸款產品。開發建設房地產項目並向市場銷售和租賃的貸款稱為房地產開發貸款,郵儲銀行也有類似的產品。今天,我們來介紹壹下如何申請。
適用對象
經工商行政管理或主管機關核準登記的具有貸款資格和房地產開發資格的企業法人。
期限
原則上不超過三年。
貸款利率
以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同期限、同檔次貸款基準利率為基準適當浮動。
還款方式
根據銷售進度還款,回款期後半段至少還壹次本金。
處理通道
妳可以在當地的郵政儲蓄銀行分行辦理,他們提供公司信貸服務。
處理過程
申請→實地考察→審批→簽訂合同→落實審批條件→貸款發放和撥付。
申請材料
1.組織機構代碼證、營業執照、年檢後的稅務登記證、基本存款賬戶開戶許可證、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證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公司信用卡章程和密碼;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
2、近三年的年度財務報告和壹期財務報表(含附註);
3、預留印鑒卡,法定代表人及授權代理人簽名樣式;
4、房地產項目核準或備案批文;
5.項目環評批復、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施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等必要的許可或批準文件;
6、資金籌措計劃及資金來源的落實情況;
7.辦理貸款所需的其他材料。